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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巢快递柜管理不善丢失本人物品如何赔偿

投诉时间:2021-09-27

事发地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涉及单位:丰巢快递公司

本人于2021年9月7日由海南省五指山市经顺丰快递发一个快件给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13号省交通学校学生吉*,顺丰配送员于8日11:31将快件存放在丰巢快递柜,吉*于9月10日提取不出,经咨询配送员后,联系丰巢快递柜管理员吕*海(1838953**73),在补缴1.5元管理费后获新的取件码,提取时柜门仅开了一条缝就卡住了,仍不能取件,也看不到柜里的物品。第二天再联系吕某,回复说系统显示快递已取件。本人再经配送员到场联系吕某开柜取件,久等不至,后吕某表示他过来开了柜门,发现里面的快件已非本人的物品。快件弄丢了,此件邮费21元。

(物品清单:有3条长裤,2件短袖衣服,一幅手机耳机、一本毕业证、两本书(《骆驼祥子》《中国建筑的魅力》),还有一盒绿豆糕。这些东西都放在一个黄色的旅行包里,外用纸箱包装。物品原价约合计480元(不含毕业证)。)

经初步沟通,吕某表示快件丢失的赔偿事宜由丰巢快递公司负责,让吉晟委托本人直接与公司客服联系。公司以本人提供不了物品保价及购物发票为由,赔偿方案是只能按邮费的7倍赔偿,本人不服,不同意此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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