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伪造怃恤金审批表
投诉时间:2020-12-17
事发地区: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涉及单位:教育局,组织部,政府
二零一八年申报父亲怃恤金时,人社局欺骗藏匿伪造一份职工审批表,导致一个人有两份截然不同身份公章日期的报表,但我办理的是一份参公人员专用报表,其背面附有填表说明,及单位领导签字加盖行政公章,一式四份,唯人社局那份下落不明,取代是一份违犯规定违纪的职工报表,并且怃恤金发放于三方转发,我向人社局反映,遭人社局工作人员威吓殴打,向法院上诉,经历两级法院判决,衡阳市中院裁定我父属巜公务员法》管辖人员,常宁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被撤消,同时因巜公务员法》规定,怃恤金归公务员管理局管理,法院无权判决,裁定我依照巜公务员法》向组织部申诉权益救济,撤消常宁法院判决同时驳回上诉,由是依照巜公务员法》向组织部申诉,两任组织部长批示,人社局教育局领导在确认身份报告上批示,按政策落实,但承办人采用答非所问,断章取义,捏造理由,欺下瞒上,掩盖真相,现我事情已两年多,各方都在推,我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单身低保户,无法向接任领导批示落实,一个人有两份截然不同身份公章日期的报表本身是不可能,人社局那份违法的报表来自何处,我办理的报表,唯人社局那份去向那,如果我父属事业编制的人员,政府应重新平反,并补发五八年至八一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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