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时代花园5、6栋屋顶违章加层建筑至今未拆除
投诉时间:2014-10-23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涉及单位:长沙市住建委党员干部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易炼红书记批示 警示了长沙市住建委的行政乱象
前言:
1:国家权力的存在和行使,只能也必须以公民权利的保障为出发点和归宿。政府掌握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就在于它必须致力于为民服务,不断提升民众的福祉。
2:这不是重复信件,也不是被答复了的信件,这是一个被渎职犯罪的住建委公职人员推诿了14年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案件。
3:省委常委易长沙市委炼红书记批示,市住建委才引起重视,老百姓依法向市住建委反映了14年没人重视、没人负责,这已经不是行政不作为的问题了。
事情背景:
2000年恒达时代花园业主向市建委投诉房屋安全问题,市建委组织专家组进行了鉴定,形成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表明:5、6栋屋顶违章加层建筑违反国家《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市建委以长建字(2000)60号文件下发通知给开发商和业主称:为确保房屋安全,必须无条件拆除加层违章的建筑…………现时过十多年,业主历经反映、投诉、行政讼诉等程序,违建加层不但末拆一皮砖,小区内还增建了多处违章建筑;市建委发个60号文到底是在玩什么把戏?请看市建委的“花样”表演:安全问题建委已按程序指出来了,万一房屋出现垮塌安全问题,建委可把责任推给规划局和城管局;但规划局、城管局不买建委的账,无人负责监督拆除。最后市建委圆不了场,干脆玩起了流氓手法,在市长信箱中玩流氓手法称:经市质监站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房屋符合抗震设计要求……笑话、天大的笑话,5、6栋屋顶违章加层建筑不拆除自己会治病,变成安全了……长沙市住建委啊:您这是在拿老百姓的生命开玩笑啊!无耻!下流!
请吸取昆山爆炸案安全监管失职的教训吧!!!
为什么说长沙市住建委玩流氓手法?他们回复的无耻下流的文件供大家阅一阅:
以下是长沙市建委的三份在市长信箱中的函复件,好人坏人做的事,全部做全,原则呢?法律呢?有没有?请大家分析品味……
1:第一次
恒达时代花园业主
你好!首先感谢你再次来信。
你信中之前的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是我委已发《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文件,已发10年,为什么至今违章建筑还未拆除。
我委的处理意见如下:
市建委长建字(2000)60号是我委10年前已发的文,我委早在10年前就已判定5、6号栋的违章加层建筑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强调为确保房屋安全,必须无条件拆除!而拆违工作并非我委职能范围。所以,我委只能讲信件转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我委已多次向政府督查室反映了相关情况,请求妥善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长沙城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 住 建 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2:第二次
恒达时代花园业主:
您好!
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十多年,对投诉的问题已与开发商协商,对于违法加层的问题已在十一年前,有关会议由房产部门负责督促拆除。
市 住 建 委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3:第三次
恒达时代花园业主: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我委在收悉您所反映的恒达时代花园5、6栋房屋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来信,责成市质监站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具体核实。
经市质监站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房屋符合抗震设计要求。
如还有质疑请拨打市质监站电话:84694028
长沙市住建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笔者阅评:
建委2000年说5、6号栋的违章加层建筑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是基于专家鉴定报告中讲了5、6号栋的违章加层建筑不符合抗震设计规范。而建委2011年对必须无条件拆除园不了场改口说经市质监站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房屋符合抗震设计要求~~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扯卵谈,违章建筑可以自己治病,14年不拆除自己治愈了。市长信箱成为长沙市住建委的无耻下流公职人员扯卵谈的场所了……
颜忠军律师为此发表了他的意见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如果是违章建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必须组织拆除,若不组织拆除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失职、渎职,就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老百姓眼中的法律:
老百姓陪“您们”玩法律玩不起,“十多年来的所谓法律”啊!长沙市住建委主任已换了四任,执法机构依然还在,依不依法行政、拆不拆除、督不督管、追不追责?不要“您们”评“党性”、凭“法律”了,评“良心”办吧!
投诉后的盲点:
这件十多年的未结事件,到底说明了什么?政府门前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真不是闹着玩的。
近日昆山爆炸案安全监管失职的教训在长沙能得到重视吗?为什么非得惊动省委常委长沙市委易炼红书记批示了这些党员干部才来重视?
百姓的视角:
这件事怎么处理总要有个说法,但14年了说法真的重要吗?四任市长、几任主任的住建委和流水任职中的公职人员中,谁能总结一下这是“为什么会发生的事”,它的本质是什么?它的危害是什么?有人会为此买单吗?………试目以待。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