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关于村组干部贪污腐败严重阻碍了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

投诉时间:2020-03-18

事发地区: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

涉及单位:下东街道沿河村(原枫树村委)

请求事项:

1、强烈要求根据失地政策落实农民失地养老保险。

2、请求核减水毁耕地面积。

3、多次上访后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请求省、市政府、省委纪委、省检察院委派相关人员实地考察取证,请求茶陵县政府参与协调各下级部门,救农民于水火。

4、请求调查征地时国家拨给原枫树村13组农民水毁耕地款20余万去向。副桥与护堤补尝款29000元。

我是沿河村21组(原枫树村13组)组长胡乜生,因为第一次政府网上信访是2月28日。第二次信访是3月9日,走完流程后,依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并进入了死循环。根据3月16日政府部门网上回复,全组万般无奈之下重新整理了新的信访材料与证明文件。再次带领全组村民联名第三次向政府申诉关于农民失地养老保险事宜。特向各级政府领导阐明几点申请理由与要求:

一、根据第三次回访建议,我组代表胡*娇(代表组长)、胡*仔(会计)、胡*冬(出纳)3月17日早上8点前往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县三调办)与接待领导说明来意,县三调办关于鞭炮厂项目与泉南高速项目之间的这段核减水毁耕地证明,建议我组与村委对接并提供证明上报审批。但是,在3月6日沿河村委明确回复,关于减水毁耕地事宜不能盖章。理由是因村领导与三个村合并换届,不清楚具体情况,应全组组民所请,现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核查。全组农民进入了“死循环”。

二、据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关于征地前农业用地(水田、旱土、水塘)面积基数认定的相关问题。因村庄建设占用耕地9余亩,原枫树村级组织申报时未提供相关征地协议。至于2010年前因洪水侵失耕地30余亩,能否在2002年计税面积内冲减,已超出茶政办发〔2013〕25号)文件规定范围。国土部门的回复“茶国土资信[2015]20号”也没有明确建议冲减并报县政府批准同意。鉴于这次县自然资源局的回复,我组认为,原枫树村干部贪污并充当了违法行为的始作俑者和保护伞。他们会不打自招吗?如果承认了水毁耕地的补偿拨款,不就等于承认了水毁耕地面积吗?

三、泉南高速征地时国家拨给原枫树村13组的水毁耕地款20余万我组没收到一分钱,也没核减该土地。乡财政干部陈生告诉我(胡*生组长),款已经拔到村里,有记录可备查。我组会计胡明娇与出纳胡宋仔可以证明拨款没发给农民。但原枫树村村主任胡件仔却告诉我(胡*生组长)要我们顾大家(村部)舍小家(村民),然后说水毁耕地补偿款村里用完了。并说水毁耕地是公家的,跟13组没关系,水毁的耕地是13组的,拨的补偿款用完了,并没核减耕地面积。长期失察失管,是村组干部违法贪污国家土地补偿款导致失地养老保险不能享受的根本原因。法律赋予了政府和职能部门权力和职责,如果依法履行了权力和职责,这些事情不会发生;如果依法履行了权力和职责,只需一个线索足以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何须种地农民大费周折、长篇大论。涉嫌违法,应“有案必立、立案必查”,依法追究违法人员的责任,索回国家拨给征地与水毁耕地农民补偿款。

四、2002年-2017年胡珍苟任原枫树村13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出差为由做假账让会计胡*东收存,贪污征地副桥与护堤补尝款29000元。有证据可依。因此没有把水毁耕地往上报。

五、根据2002年《茶陵农村税费改革后新农业税统计汇总表》与《泉南高速各组征地补偿金额拨付表》证明,泉南高速征地的组有2组、3组、5组、11组、12组,2009年征地时,2组179口人,总田土面积64.98亩,征地面积为10.21亩;人均0.3059亩。3组145口人,总田土面积为62.78亩,征地面积为5.41亩;人均0.396亩。5组218口人,总田土面积为90.16亩,征地面积为11.49亩;人均0.361亩。11组108口人,总田土面积为49.24亩,征地面积为4.41亩;人均0.415亩。12组135口人,总田土面积为47.3亩,征地面积为2.03亩;人均0.335亩。然而我们13组219口人,总田土面积为94.93亩,征地面积为6.94亩;人均0.4亩(未核减水毁田土前人均面积)。如果核减水毁田土39亩,征地6.94亩后,人均仅0.23余亩。国家的失地政策0.3亩为上线,为何2组、3组、5组、11组、12组分别是0.3059亩、0.396亩、0.361亩、0.415亩、0.335亩,人均高于0.3亩以上。都已经享受了国家养老保险的政策,我组人均0.23亩为何没名额?县自然资源局回复强调国家享受失地保险的政策是0.3亩以下,然而原枫村各组人均高于0.3亩以上。这又依据什么政策与土地法?原因是原枫树村干部累计数年的不作为、偷梁换柱、徇私枉法情节非常明显。为什么要“以权压法,以证压民”欺负老百姓?请求纪委部门介入调查,为我组247口农民框扶正义、服务人民。

六、国家拨给我组的不能耕种稻谷农田粮食补贴是按照57.8亩来发放的,那么问题又来了,247口人,按这个补贴面积计算人均不足0.23亩,那为什么失地养老保险标准却要按94.93亩来作为依据标准?57.8亩与94.93亩,相差37.13亩。那这37.13亩去哪了?有经验的干部一看心知肚明。既是获取利益的违法者,又是掌握权力的执法者、执政者。这些害群之马,却逍遥法外,问题怎么能够水落石出?

七、《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它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三个所有主体和对应的经营、管理组织。组、村、镇三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各自独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他们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地位,其土地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八、我组有足够的证据与材料,为何相关部门不来我组河边实地考察水毁情况并收集证据呢?核减水毁耕地面积并不是单方面某一个部门能解决的问题,而相关部门相互踢皮球;百姓诉求无门。失地养老保险涉及部门有村委级组织、乡镇办事处、公安、经管、国土、财政、人社部门汇总报县政府。这么庞大的系统工作,回访部门让我们农民自己去跑,除非有回天之力。这些部门均属于县政府下属单位。如果县政府不出面协调、不指示这些部门真正去河边水毁实地考察并查访村民情况,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协调各相关部门办理,才有可能查清事实真相。应“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向群众做出法律、政策的解释和说明,让群众清楚合法性在哪里,做到真正帮农民做点事。全组农民只想依照政策享受国家失地保险,第三次泣血请求还失地农民保险真相,救农民于水火。

此呈:湖南省政府、省纪委、省检察院、省信访办、株洲市人民政府、市信访局、茶陵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茶陵县下东街道办事处沿河村21组全组村民 

申请日期:2020年3月18日                        

胡*仔(组长)联系方式:1897531****

胡*仔(会计)联系方式:1817332****

胡*娇(出纳)联系方式:1527336****





村里不盖章证明
村里不盖章证明
泉南高速各组征地拨款明细表
泉南高速各组征地拨款明细表
原枫树村田土数据
原枫树村田土数据
贪污证据1
贪污证据1
贪污证据2
贪污证据2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要回复
    部门回复
    我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