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江镇陈家村在居民屋顶上架设高压线 申诉无门
投诉时间:2020-02-16
事发地区: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涉及单位:石江镇陈家村
尊敬的政府您好,感谢您能审核我的投诉,下面我将叙述具体情况:
1、1986年,我家在农田旁修建房屋,此时修建为法律允许,并非不允许修建类型。
2、1989年(左右两年),政府架设高压线路从我家屋顶上穿过,当时老人在家并不太清楚相关法律知识,没有向村干部询问,村干部也没有与我们有任何相关建前交流或建后赔偿。
3、高压线在房屋上,时常听到滋滋的电流声,下雨天则电流声更大。根据相关流行病学的著作,居民楼顶上的高压电线,会产生电磁辐射,对人体有危害。易导致附近居民产生头昏、失眠、烦躁、神经衰弱、记忆力衰退、易疲劳等症状,表现在对中枢神经的损伤及导致肌肉功能障碍。
4、家中老人年岁已高,在高压线的磁场中生活了30年,虽有自身原因也有电磁影响,落得一身病痛。家中奶奶自98年起头痛非常,四处求药花费数万元,至今未愈且日益加剧。因高压线下房屋不能加高,家里新修房屋只得另买地基,这也是架设高压线给我们带来的损失。
5、根据1993年3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令第8号发布实施,其中第五条规定的架设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以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拆迁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6、根据多方咨询及网络问询,有相关律师表示:若在相关法令颁布前架设高压线穿过房屋,也需按法令进行补偿,且我家是建房在前架线在后。并且我们得知其他乡镇,相关类似情况的民户都得到了补偿,一般在3-7万元。
7、30年来,我家向村委会反应多次,村委会声称此事为过去多年的申诉,现今已投诉无门。此事也是80岁高龄老人的一桩心事。
感谢您百忙之中受理我的申请,欢迎您来实地考察,相信中国是法治社会,相信政府是人民的父母官。不论补偿数目多少,恳请30年的申诉有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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