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三医院如此医德,令人心寒!!
投诉时间:2007-10-26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涉及单位:
我的妈妈潘平玉,56岁,于2007年7月28日因身体疼痛,病因不清去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门诊医生给妈妈做完二维超声波后说是子宫肌瘤,需要手术切除。
2007年7月30日遵医嘱我妈妈住进三医院妇产妇十一病室17床,做完各项检查后于2007年8月1日上午9时进行手术,手术名称“全子宫切除术+肠粘连分解术”。在手术中发现是恶性肿瘤迹象,同时切出部分做了快速病理切片诊断,结果出来显示是“子宫腺肌症癌变”,主要诊断为“子宫肉瘤3级”,还说要做扩大手术,即切肠改道并叫外科医生来做,问我们家属是否同意,我们拒绝了给母亲做“切肠改道”的扩大手术,医师放入顺泊100g终止手术,由于放入了顺泊的原因,妈妈手术后恶心呕吐,伤口愈合增加难度,延长和耽误了治疗时间,增加了费用开支。2007年8月15日不知伤口愈合与否,医院给妈妈办理了出院手续。
随后2007年8月23日到三医院复查血常规显示指标下降,再次住院,4天后医生仍拿不出好的治疗方案,还说有些药医保不报销需要自费,我们也签字同意,但他们没有给妈妈用。事后才知道他们根本没有那些药。他们经过最后会诊要求我们将患者妈妈转到上级医院治疗。我们2007年8月27日办便了去长沙的转院手续。
2007年8月28日转到长沙湘雅医院病理会诊,需要提供患者的手术报告单和病理检查资料及病理切片。转院时三医院没有给妈妈办理这些手续,无法就诊,需要取材,使我的家属在长沙至永州接连往返了三趟,又耽误患者的治疗时间,增加了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取材后,由医生会诊,在湘雅二院病理会诊报告单确诊为(1)子宫体中一级分化腺癌;(2)左输卵管系膜中一级分化腺癌,妇产科教授和肿瘤科副教授给妈妈妇检时都说子宫没有全切,属于次切。而且还残留肿块,当时见病情严重,于2007年9月1日马上转院于湖南省肿瘤医院治疗,通过住院检查,医生说患者子宫手术没有全切,残留了宫颈3CM和部分肿块,主任医师根据这一诊断,做出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先做化疗1个疗程后半个月再继续做“全子宫切除手术及淋巴清扫术”并说前面的手术不做更好治疗,做了反而增加了难度。根据患者妈妈目前的身体状况,已不能接受二次手术,所以被迫停止治疗,办理了出院手续,等妈妈身体好转后再继续治疗,这样无疑给妈妈带来了身体上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眼下,妈妈已感觉剧烈疼痛,生命垂危,我们全家人感到痛心疾首。如果不是在湘雅二院和肿瘤医院做治疗,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妈妈在三医院的盲目手术和手术不全后所造成的后果。三医院的某些医生的医德和医质如此恶劣,对病人存在欺骗行为和不负责任的手术,如此全国示范老百姓放心医院,让人不得不感到质疑。我们已多次找三医院领导协商,医院一直没有给我们解决任何问题,而且妇产科医师顾主任还拒绝接收我再治疗,刻意叼难我们说“住院要先交6000元住院费”,以经济来压我们,身为医生,难道职责不是应该救死扶伤吗?否则佩得上“白衣天使”么?反而成了“披着白衣的魔鬼”了。如此缺乏人道主义的做为,医院不但不作出处理,反而说:你们找上级卫生部门处理。但是当我们找到卫生部门,他们也没有给我们解决问题,反而还帮医院说话。
我们没有办法,只有在网上公布这些真实内幕,让大家来知道这些丑陋的事实。更想得到有关部门及人士的帮助,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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