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2019-08-22 08:15:32

  亲爱的网友: 关于你投诉停车费用该由谁承担一事,我们进行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事故扣车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之规定,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因你未叙述事故中是否有人员受伤,伤到什么程度的等详细情况,无法确定该事故适用哪种程序处理,且没有具体民警和所属大队。支队对违法扣留机动车辆的问题历来都非常重视,特别是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施行以来,支队对违法扣车的行为严抓严管,也从程序和软件系统上加强了改进升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衷心希望你到交警支队督察大队(华南路321号)反映情况,如果确有违法扣车的问题,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停车场收取交通事故拖车费的问题: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行政机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产生的“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支付。自2018年起,我市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停车费已由行政执法机关承担支付。关于停车场收取“拖车费”一事,根据我支队与邦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鉴定的《合同书》:“乙方兼营事故车辆救援的,在车主自愿前提下,按株洲市发改委服务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和车主协商进行。”停车场在对当事人的车辆采取拖运措施前,应与当事人协商救援方式和价格(株洲市发改委服务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此项费用在保险公司理赔范畴内。你投诉停车场收取你拖车费一事,是事故车辆救援行为,系你与停车场(邦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若停车场未与你进行沟通协商,向你收取260元拖车费,请向停车场主张权益,或到交警支队督察大队(华南路321号)反映情况,我们将积极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网友对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进行监督,对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31-28687061。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