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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涉嫌钓鱼执法

投诉时间:2018-01-25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涉及单位:天心区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月25日下午4时许我将小型电动车停在上述地址在附近办事,因为我看到地面有停车划线。

随即碰到交警前来抄牌,我当面解释警察不听,并说出我不懂交通标识根本不配开车等侮辱性的话语等等。。。在我看来这是典型的语言暴力!

我争辩没有看到不让停车的标识,他指出在北环路边确实存在的标识,但我认为:

1、那个标识被挡在树的后面,根本看不到(见下图);

2、那个标识是指北环路的主路上不能停车(No Stop),但没有表明辅路上不能泊车(No Parking);

3、我的电动车(下图蓝色)是停在辅路上有停车黄线的位置;

4、前面远处有停在辅路上的白色汽车交警认为那辆车停在辅道上并不违规所以没有开罚单(见下图),而我的车也是在辅道范围内;

5、当我指出上述时交警言语粗暴,对我的辩解置之不理,慌忙离开。

6、个人认为挡在树后面的“禁停”标志是指北环路主路沿线禁止停车的标志(No Stop),并没有表示辅路上禁止泊车(No Parking)的意思,更没有表示辅道上不能短暂停车的意思:如果司机有急事不能在主道上停车难道也不能在辅道上暂停?除非另有标识!

7、由于这次执法交警在我指出以后始终也没有对停在远处辅道上的白色小车开罚单,我认为这辅道上能否可以停车/泊车是一个执法模糊区;

8、个人认为天心交通警察大队不能懒政,必须做到以下才能避免“钓鱼执法的嫌疑”:

1)联系市政园林部门适时对挡住交通标识牌的大树进行修枝,让标识显而易见,而不是刻意蹲守在这些模糊区域开罚单抓收入;

2)如果辅道不能停车,就要在辅道上加设“禁止泊车(No Parking)”的标识;

3)如果辅道不能停车,就要及时联系市政部门将地面上的停车划线去除。

以上投诉旨在促进权利部门的执法质量的改善,而不是为了规避个人应担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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