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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福临交警大队处理乡村交通事故不合理

投诉时间:2019-10-14

事发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涉及单位:长沙县福临交通大队

家里老人一个人独住,中秋节后自己骑摩托车出门右转时,被直行小车撞了,脑袋出血,肋骨骨折3根,全身多处受伤,后来交警大队到10.12日才让我们去划责任,被判我们是主要责任,在乡村,长沙县新农村改造,门口池塘都种了柳树,路上有车来往,交叉路口都是看不到, 也没有交通信号灯,只有一条道,怎么还判一个老人是全责?对方司机是次要责任,交通责任书,还让我们在轻微伤处盖章,说不影响赔偿,说什么到时候有保险公司赔偿,我姑父农村人,以为对方司机买了保险,有赔偿,不懂,就稀里糊涂把字一签。就让我姑父回家,冤不冤,老人无故被撞,还得自己是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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