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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 为什么还执行不到位

投诉时间:2019-05-25

事发地区:湖南省,株洲市,

涉及单位:株洲市荷塘区法院执行庭

我是原告兼申请执行人,刘金*,我与被执行人周明*王*的合伙协议纠纷案,我于2016年11月起诉,荷塘区法院(2016)湘0202民初1818号,余法官判决被告支付我75000元,被告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审判长曾法官,于(2017)湘O2民终1089号,2O17年9月21日做出发回荷塘区法院重审的判决!

2018年1月23日在荷塘区法院再审,初审,于(2O17)湘0202民初2148,审判长林法官判定被告周明*,王*支付我75000元转让费等事宜,被告不服,上诉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易文官于2O18年8月9日,(2018)湘02民终1180号,做出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被告还不服,为了75000元的案件,到湖南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院于2019年2月12日,(2018)湘民申2636号,驳回被告再审申请。

但被告藐视法律的公正,法院的权威,拒不履行,我于2O18年8月30日,申请荷塘区法院强制执行,但半年了还没执行到位,后来荷塘区法院的执行的文法官,说法院案件多,执行人手不够,希望我与被告能签个执行和解协议。

当时考虑到法院的难处,体谅工作人员的辛苦,就在法院签了份被告分期付款给我的和解协议,双方约定2019年4月30号前先付3万元,其余在2019年1O月底前付清,并约定违约金一万元的违约责任,但到了4月30日,被告还是一分未付!

我去找文法官,他开始说马上去抓人执行,后又说打电话约他,过几天又说法院人手不够,要一个个案子来,我跟法院反映被告有辆马自达车,有门面在正常经营,完全有能力支付,她们这么做,从初审,到终审,到高院申请再审,就是因为无视法律与诚信,就是耍赖,拖延!浪费各级法官们的时间!一个这么小的案子,3年多了,在各级法院和很多正直的法官的努力下,总算判下来了,我知道很多法官看到我的案卷都知道这是很明了公正的事,被告是理亏的,是打不赢的!在被告的胡搅蛮缠下,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下,超负荷的案件背后,各级法院,各位正直的法官给了我公正的裁决,在此深表谢意!然而好不容易判下来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执行,我想每个参与此案的正直的法官都会觉得是种耻辱!因为在人们心中,案件没有大小,正邪势不两立!好恶自在人心!

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判决,就像公正严明的法律失去了一点点尊严,就像每个正直的法官的付出没有完全认可,会让每个尊纪守法的公民,在没有关系,权势,金钱原因下,失去了庇护!
我想问:在法院在法官面前的协议都可以违背,戏弄!当事执行法官还不把它放在心上,法院,法官,法律的公信在哪?尊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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