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督办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严肃问责履职不力人员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实名报告
投诉时间:2025-12-07
事发地区: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涉及单位:县人民政府
恳请黄书记督办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严肃问责履职不力人员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实名报告
尊敬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您好!
我是本县大堡子镇前进村九组村民李文强。今日冒昧致信,是为了向您如实反映我名下合法林权被非法侵占、林木遭盗伐,且在长达九个多月的维权过程中,因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履职不力、管理严重失职,导致问题迟迟无法解决的遭遇。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权益纠纷,更是我县在集体林权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制度空白、程序违法、监管缺失等系统性问题的集中体现。山林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在我县,部分群众的这份“家当”却因管理混乱而岌岌可危,基层政府的公信力也因此受损。
一、 核心问题:负责人失职渎职,致使林权管理全链条失效
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未能履行其统筹、监督与服务的核心职责,直接导致以下严重后果:
1. 制度长期空转,分配沦为“糊涂账”:负责人未能牵头建立并执行公开透明的集体山林管理制度,导致我县部分村镇山林分配缺乏统一方案和标准。我所在的村组至今没有公开、完整的分山原始底册,权属划分混乱,为今日纠纷埋下祸根。
2. 确权程序严重违法,侵权登记“开绿灯”:在林权证核发这一关键环节,负责人监督缺位。相关工作人员在未依法通知我本人(合法权利人)到场核实、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便擅自测绘并为他人办理了林权登记,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这并非个例,类似程序违法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我县屡见不鲜。
3. 纠纷调处敷衍塞责,群众维权“马拉松”:面对我的多次实名反映和确凿证据,县林业部门未能建立有效的调处机制,仅以“正在核查”“开会研究”等话术敷衍推诿。自2025年清明节发现问题至今,我七次往返粤湘两地,耗费巨大,问题却始终在“程序空转”中原地踏步。
4. 监管形同虚设,侵权行为肆无忌惮:对于我山林被他人非法分割、林木被盗伐售卖的事实,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下属表现出令人震惊的漠视,未依法采取任何实质性的查处与制止措施,放任我的经济损失持续扩大。
二、 关键事实与证据:权属清晰,侵权与失职事实明确
我的诉求并非无源之水,有清晰的规则和事实为证:
· 分配规则驳斥侵占借口:本村集体分山时明确规定,松树、杉树、杂木树对应的林地分户到人,而竹树等仅确认林木权益。侵权人杨会球以“竹山”为由侵占我种植松杉的山地,毫无依据。
· 自然边界清晰可辨:我家的山林边界以破弯、界岭、水田、历史老路等为标识,这些永久性地貌是无可争议的权属界线,足以反驳邓茂云等人的非法侵占。
· 历史事实佐证权属:我屋后整片松林在1990年代曾合法承包给他人采松油,后经转让,村内长辈人尽皆知。此次返乡发现该片山林不仅被他人侵占造林,林权还被违规登记至他人名下。
· 登记不公与程序违法证据确凿:时任分山会计丁思和家人口少于我家,登记面积却是我家两倍多,显失公平。更为严重的是,他在办理与我山林交界地块的林权证时,未履行任何通知义务,在我父亲明确反对的情况下,单方委托林业人员绘图办证,属于严重的违规操作。
三、 根本诉求:请求书记亲自督办,实现“案结事了”
基于以上事实,我恳请书记您亲自关注并督办此案,推动问题的实质性解决,而非让纠纷在部门间“公文旅行”。具体诉求如下:
1. 启动问责,追究失职责任:请求对县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此事件中表现出来的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行为启动专项调查,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在确权登记中违规操作的具体工作人员一并追责。
2. 纠正错误,恢复合法权益:
· 立即依法撤销通过违法程序核发的林权证。
· 依据历史事实和自然边界,重新勘界确权,将我被侵占的山林及林木权益归还于我。
· 责令侵权人及对监管缺位负有责任的部门,赔偿我被盗伐林木的经济损失、山林经营收益损失及长达九个月的维权成本(误工、交通等费用)。
3. 建章立制,根治全县顽疾:以此案为突破口,责令县林业局限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清理。必须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公开透明的集体山林资源管理制度,推行“方案、标准、结果”三公开,并建立高效、权威的林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再生。
四、 参考路径与建议
为解决此类复杂林权纠纷,国内已有成功先例,可为我县提供借鉴:
· 借鉴“府院联动”经验:可参考广西金秀县法院与行政机关协同的“府院联动”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调解力量,一揽子解决权属争议与赔偿问题,实现“案结事了”。
书记,山林是我县最重要的资源和绝大多数农户的生计所系。一个权属清晰的绿色银行,才能成为乡村振兴的金山银山。反之,管理混乱的山林只会不断制造矛盾、消耗政府公信力。我的案件虽小,但折射出的管理漏洞和作风问题不小。我坚信在您的亲自关注与督办下,不仅我个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伸张,更能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县林业管理走向规范与清明。
恳请您的关注与批示!
此致
敬礼!
报告人:李文强
身份证号:4330****8209240855
联系电话:153****0708
日期: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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