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石堤镇农机站退休干部党员彭*煌非法侵占粮田、违法扩建房屋三年至今无果,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有案不查 违法不究”。
一、事实经过及理由
2016年6月,彭*煌、唐*花夫妇说是拆旧重修,实为扩建房屋。从原在基地占地面积为144.5平方米扩建至现在占地面积640平方米7层高楼。其中将我0.55亩农田及田后的河沿全部占完。该夫妇不是本村本组人,在本村没有田、土及山林,也没有超出扩建占地面积144.5平方米之外的土地权属证。
2016年12月,本人从浙江回家过年,2017年2月底发现我父亲姜*初(已故)延续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0.55亩农田被非法占完,当时已建上四楼。本人常年在外务工,父亲分给我的土地一直由老三姜*洋(2016年去世)管业。本人农田没有任何单位组织向我征用或征收,也未流转。
2017年3月,当本人发现农田被彭*煌夫妇非法侵占后向政府反映情况,当时处理这事情的领导是童*林。在石堤镇政府与彭*煌对质时,彭*煌拿出1988年村镇建房许可证(1982年颁发—1986年废止),童*林看一眼,查都不查该证真假,是否合法,就代表政府说认可,彭*煌拿一张许可证当土地权属使用,童*林还包庇、维护一张假证。害老百姓和政府打官司,一打就是三年,法院不查证据真假性,判决书为20年诉讼时效,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彭*煌夫妇在石堤镇街上和网络上大势造谣说我是“敲诈、勒索犯”,损害我名誉。
石堤镇参与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越权私自审批土地,侵害老百姓根本利益。
第一:认假证;害老百姓打官司;第二:2017年5月3日,石堤镇政府调解意见书,内容颠倒黑白,扭曲事实。第三:2017年5月8日给永顺县两违办、湘西州两违办回复中唐*花有土地使用权证,2016年新修房屋时已到石堤镇政府审批(用地面积294平方米、5层)。石堤镇政府有审批土地的权利?石堤镇政府何来的294平方米土地?何时能剥夺我的田、土给彭*煌夫妇扩建房屋使用。第四:明明是非法霸占农田,不管我往哪里告状,石堤镇政府都是以1982年村建证和土地纠纷为由给上级回复。第五:土地问题没有解决,就不能施工,彭*煌夫妇多次施工,向石堤镇政府反应,彭*勇书记对我说,他上面停工,你让他下面修。石堤镇政府不作为,彭*煌房子从4楼建上6楼,还多次抓我进公安局。
2018年7月,唐*花将我告上民事诉讼,告我堵工,要求法院排除妨碍。2019年3月21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31民终146号判决书本院认为中明确说明:“多出土地由人民政府确权,唐*花修建房屋,其建房手续是否齐全、合法,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唐*花行为依法处理。”叫我不能私自阻工。也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事情有返回原点,需政府解决。
2019年3月,第十六巡查组驻永顺又接我状纸,并且又交办给李*峰县常委。我向李县说明情况,并诉求:1.对彭*煌拿出的村建证是否合法、有效,核发盖章主体不对,查真假。2.查1988年12月22日城乡建委给唐*花审批建房占地面积为144.5平方,注明只能在红线之内建房。2016年彭*煌扩建房屋超出红线之外的土地权属在哪?李县了解情况后第二次接受这案子并派县国土、县两违、石堤镇政府三方查证。2019年5月得到县两违和石堤镇政府信访答复意见书。证实彭*煌1988年村建证依法撤销(没有公示下文),查明彭*煌非法用地、违法建筑事实,但都没有依法依规处理。
2019年7月,李县对这案件已经非常清楚,并由7个部门组成专案小组,案件追查结束就等汇报给李县下结论时,政法委书记谢*宇对我说,你案子现已交由向进副县长负责。并告知因唐*花申请当时彭云煌在石堤镇农机站工作时李*峰和他吵过架,所以更换包案人。一个领导和当事人在好多年前一起共事争吵过,就可以随便更换办案人,那医生和病人吵架,是不是就可以不给他治病呢?一个信访机关,秉着执政为民、实事求是的办事理念,领导没换原则性错误,说换就换,真是帮老百姓”当猴耍、当球踢、耍太极”。2019年8月,向县接收负责快5个月,没找我问过一次情况,就是典型的“包案不办案,不为民申冤”。
二、诉 求
1、附在我延续1981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0.55亩口粮田上的违法建筑撤除。本人第三轮承包土地要登记造册。
2、石堤镇镇府参与不作为、包庇、认假证行为,对唐荷花持有的1982年的村镇建房许可证依法撤除公示并下文。石堤镇政府要赔偿我在行政诉讼中的一切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3、彭*煌拿出1982年村建证交由县纪委追查真假,查明真相后转交检查机关;
4、彭*煌夫妇赔偿损失、公开道歉,损害本人名誉。对彭云煌、唐荷花夫妇的种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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