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02
涉及单位:临湘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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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02
涉及单位:临湘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11月30日下午,车停临湘大市场斜对面,即福桥路和107国道交叉口的东北角(107国道边上),出车后有一个女的收费60元,岗亭内还有一个60岁左右老头(女的说是她领导),收费后我索要发票,女的说打印机打印不出,我说没有发票那你就退款给我,女的没同意,后来又马上说打出来了,但只一种打印的白条,根本不是发票,白条也不是我停车的信息,而是11月23日停车的其他车辆信息,一长条有4台车的信息,我坚决要发票,但女的一直拒给发票,,说这个收费是经政府同意的,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发的通知,旁边有通知牌,让我看看,那个老头也一直说我不要霸蛮,说那女的只是工作人员,要理解她,无论怎么交涉就是拒给发票,女的说你可以尽管去投诉,收费不给发票,还强词夺理,很是嚣张。现投诉:1.停车收费,主体是谁,谁收费,是个人收费行为,还是公司或相关政府部门行为。拒不给发票,是否合理?是否逃税行为?2.该停车场在107国道旁边,占有了人行道和盲道,是否有政府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合理合法。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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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临湘市税务局关于湖南临湘龙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未提供发票情况的说明
经我局核实,该停车场之前由临湘市政府管理,今年11月中旬交由湖南临湘龙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30682886320299T)管理,该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经营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因该公司刚接手经营停车场不久,财务人员业务不熟,未及时领购发票,也未及时对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致使管理人员不会开发票,也无发票可开。我局已责定该公司限期改正,督促该公司立即领购发票,并对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因投诉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向投诉人补充提供发票。请投诉人在收到回复后及时去该停车场补开发票,或同该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303731811)补开发票事项。如果在补开发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同我局(联系电话:07303751532)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临湘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