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杨梅公园将要被毁坏建立变电站居民强烈反对!

时间:2019-11-18

涉及单位:湘江新区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湘江新区的回复真是可笑至极!
1.回复中说,2003年与2011年规划中,杨梅公园(回复中称麓松公园)就是变电站用地。那为什么2015年8月,湘江新区却要将这里建设成垃圾站?(备案编号:湘新发改函[2015]5号。)而且,当时湘江新区还表示,2011年的规划中已明确杨梅公园是用来建设垃圾中转站的。好笑不?一一湘江新区政府2011年的规划居然是同一块地既建变电站,又建垃圾站!
2.回复中说,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公示要建变电站后,收到周边小区诉求,组织了多次说明和听众会。哈哈,请问,听众会是在哪组织的?哪些人参加了?百姓们是怎么呼吁的?能说说吗?一一为什么回复中对此一字不提,却浓墨重彩地强调开了“专家论证会”,说“专家及相关部门”“一致认定”该变电站选址没错?请问,这些“专家”和“相关部门”又是哪些?是不是制定规划的那些“专家”和“部门”?是不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我们看不清楚。
3.回复中第(三)点,新区政府说:110千伏中塘变规划选址未违反《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瞧瞧,多“简明扼要”啊!再看看维权者的长篇大论,说“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你们说这么多话干什么?有什么用?我湘江新区一句话就答完了:我们没违反这一规定。这一回复充分体现了湘江新区管委会的权威性、简洁性和有效性!
最近我归纳了一下我们的维权历程,深感疲惫:2015年8月,湘江新区公示,杨梅公园要建垃圾站(依据:2011年规划,这里是垃圾站),几经维权,湘江新区出具终止在杨梅公园建设垃圾站的意见书;2016年1月,湘江新区公示,杨梅公园要建变电站(依据:2011年规划,这里是变电站),几经维权,湘江新区政府明确表示,“如果有居民反对将不建设”,事态终止。2019年10月,杨梅公园突然准备施工建设变电站,百姓再度维权,湘江新区政府表示,该变电站符合2003年、2011年规划……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