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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宝庆府强制代收业主契税资金后非法侵占拒不退还

时间:2019-11-18

涉及单位:工商、税务、公安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本人于2018年5月31日在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碧桂园宝庆府”按揭购入一套房,合同面积142.60平,总价828400元,合同约定2020年12月21日交房。
在缴纳了首付款、签订合同、办理银行按揭后,银行贷款正常下放,并正常还款至今。购房后本人向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索要购房合同,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称必须将契税、维修基金、评估费等各项费用交给碧桂园后,才能将购房合同交给业主。因本人需要拿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遂按其要求,于2018年12月11日将契税、维修基金、评估费、其他杂费等共计34473.68元交于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交钱后本人拿到了购房合同。
在将款项交于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后,本人查看收据详单发现,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是按房屋总价的2%收取了契税,而根据税法规定,首套房大于90平方的,应按1.5%收取契税,本人属于首套房,并且当时在邵阳市不动产中心打印了本人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交于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等于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多收了0.5个百分点的契税共计4142元。且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无权代收业主的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
所谓的评估费亦不合理,根据相关规定,新房没有评估费一说,目前邵阳市各大楼盘已经开始清退违规收取业主的评估费。
现今是2019年11月份,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收取本人契税、维修基金、评估费等各项费用已经近一年,本人于2019年11月16日向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提出,要求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退还多收取的0.5个百分点的契税,并将契税完税发票交于本人。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方面却给不出明确的答复。
后公司方面又称契税发票要办理房产证时再交由业主。根据法律规定,契税完税发票在缴纳契税后就会立即生成并交于当事人,现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方面称要办房产证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在交房后720日内,等于本人2018年将资金交于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要数年之后才去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已涉嫌欺诈业主。且本人至税务机关查询,截至2019年11月18日,并未查询到本人房屋的契税已缴纳。
如果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代收了业主的契税、维修基金、评估费等各项费用之后,已经将款项缴纳给政府相关部门,那么就应该将多余的款项退还业主并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而不能非法占有业主资金。如果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在代收业主款项后近一年多的时间都未上缴政府相关部门,那么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涉嫌以代收契税、维修基金之名非法侵占业主资金,涉嫌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邵阳碧桂园宝庆置业有限公司以虚构给业主代缴契税维修基金的方式要求业主交钱,或在收取业主资金后,隐瞒资金用途而不缴纳给政府相关部门,该行为涉嫌诈骗)
恳请政府税务、市场监督、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积极作为,严查碧桂园宝庆府的非法侵占业主资金行为,要求碧桂园宝庆府将非法占有业主的资金退还给业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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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1-19 15:02:14

      近段时间以来,我部门接到很多关于新建商品房抵押贷款过程中需要进行商品房评估并缴纳评估费的举报投诉。经我部门多方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1、新建商品房的评估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2、新建商品房抵押贷款过程中一般不需要对新房进行评估,如果需要评估,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3、对于举报投诉人来说,不管是直接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还是间接授权给房地产公司并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依照委托协议提供服务并收费都是合法的。

      4、对于授权给房地产公司代办相关业务的举报投诉人来说,评估费在房地产公司手中且还没进行委托评估的,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将已代收的评估费退还给委托人。

      5、我局已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房地产公司发出书面提醒告诫函。后续,在新建商品房抵押贷款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动产登记中心有要求登记申请人必须提供评估报告的行为、银行有强制要求借款申请人对押品进行委托评估的行为、房地产公司有强制代收购房人评估费的行为,我局将严肃查处。

      6、举报投诉人对评估费相关事宜与房地产公司、评估公司还有争议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9日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1-19 15:01:08

      近段时间以来,我部门接到很多关于新建商品房抵押贷款过程中需要进行商品房评估并缴纳评估费的举报投诉。经我部门多方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1、新建商品房的评估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2、新建商品房抵押贷款过程中一般不需要对新房进行评估,如果需要评估,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3、对于举报投诉人来说,不管是直接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还是间接授权给房地产公司并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依照委托协议提供服务并收费都是合法的。

      4、对于授权给房地产公司代办相关业务的举报投诉人来说,评估费在房地产公司手中且还没进行委托评估的,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将已代收的评估费退还给委托人。

      5、我局已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房地产公司发出书面提醒告诫函。后续,在新建商品房抵押贷款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动产登记中心有要求登记申请人必须提供评估报告的行为、银行有强制要求借款申请人对押品进行委托评估的行为、房地产公司有强制代收购房人评估费的行为,我局将严肃查处。

      6、举报投诉人对评估费相关事宜与房地产公司、评估公司还有争议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9日

      邵阳市委网信办 2019-11-19 09:39:08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邵阳市委网信办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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