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4
涉及单位:涟源市纪委监委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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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4
涉及单位:涟源市纪委监委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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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
你于2019年11月14日在红网发布的帖文已收悉,我镇安排专人经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肖新辉与人合伙创办湖南省李家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涟源市荷塘镇岺上村羊史组,建筑占地面积约2000余平米,现任法人代表谢集付。(以下简称李家岭公司)
李家岭公司计划生产凉席、竹筷、牙签等竹制品,2017年10月9日娄底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了李家岭公司年产三万件竹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李家岭公司利用原养猪场的建筑作产品仓库和员工宿舍,新建一栋生产厂房,扩建厂棚,占地约5亩,除与岭上村部分群众签有租地协议外,占用崇木村丁古组群众土地未签订租地协议。
二、调查结果
经调查,李家岭公司从2018年开始小批量陆续生产竹制品以来,当地村民以李家岭公司强行占用村民土地扩建厂棚,使用化学药剂进行漂白处理,废水直排,废渣倒入岩洞内,污染井水(气味刺鼻)、农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为由,多次到我镇及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同时村民多次阻止公司生产(期间,我镇从未接到过李家岭公司及群众以李家岭公司影响风水的反映,也未安排人员参与过此事的处理。),我镇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未取得良好的效果。
2018年4月13日、4月18日我镇配合涟源市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
2018年4月24日,涟源市环保局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内容如下:1.按照环保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2.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环保竣工验。
2018年8月2日,涟源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12万元(涟环罚[2018]17号)。
2018年10月22日,涟源市公安局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涟公(治)决字[2018]第1851号),并对肖新辉执行了行政拘留5天。事后,肖新辉一直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2018年11月当地群众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我镇配合市环保局多次督促李家岭公司整改,肖新辉仍然一直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只是多次到我镇和上级部门或上访反映要求复产。考虑到李家岭公司的实际困难及存在的矛盾,我镇又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做肖新辉工作。
2019年3月12 日,20多名群众到塘湾管理区反映李家岭公司相关问题,镇长邓勇东、副镇长曾奇红与群众进行了沟通,但群众意见无法统一,镇里建议选出群众代表并约肖新辉到镇进行协商。
2019年3月13 日,我镇组织肖新辉和崇木村部分群众代表在镇综治中心,就村民反映李家岭公司自2017年开始未经村民同意占用原新丰村村民土地;污染其生活用水;公司环保手续不完善,村民担心污染丁古组环境,不允许李家岭公司继续生产进行了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1.占用新丰村村民土地一事,由支部书记王建国组织,确定面积划清界限并谈好租金,先支付2017年和2018年后,再协商2019年租金。2.污染其生活用水一事,取水进行化验,如再有影响则由李家岭公司负责,如没有影响,待报告出来后,开好群众会,做好解释工作。3.村民担心污染丁古组环境,不允许李家岭公司继续生产一事,经支部书记同与会群众代表沟通和解释,同意肖新辉提出的公司在不再采购原材料的情况下,将李家岭公司已采购的原材料在2019年3月29 日前加工完成。在完善好相关手续前不得生产,肖新辉和李长其也表示同意。之后,占用土地面积确定并划清界限后,肖新辉拖延了两个多月才支付了2017年和2018年的3000多元土地租金,造成2019年租金的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水质合格的化验报告出来后,肖新辉也未及时反馈,也没有组织群众开会解释,环保手续的办理和整改至今未按要求落实,造成崇木村村民坚决反对李家岭公司继续生产。
2019年4月又有群众多次向我镇电话反映李家岭公司违背3月13日的协议仍在采购新材料生产,坚决不同意李家岭公司继续生产。
2019年4月24日,镇人民政府安排党委委员彭业雄、环保站长王建新、驻村领导龙长峰召集电话反映的部分群众一同现场察看,发现李家岭公司厂房现场只在对原竹进行破碎,未进行深加工,在场干部对群众进行了解释,群众没有异议,群众也没有影响肖新辉企业生产经营。
2019年10月22日,镇党委书记曾尔辉、镇长邓勇东、专职副书记吴志安、人大主席刘沛、副镇长曾奇红等,再次约肖新辉在镇二楼会议室,就李家岭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沟通,共罗列了7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决定了由党委书记曾尔辉负总责的两个工作组(矛盾协调组和营商环境协调组),以帮助李家岭公司尽快摆脱困境。但肖新辉一直不配合工作,致使存在的矛盾无法协调解决,李家岭公司的相关手续一直未按规定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论
肖新辉和公司法人谢集付多次以干部带丁古塘群众关闭李家岭公司为由到有关部门上访反映,要求复产和赔偿。我镇一直抱着对肖新辉本人和企业关心的角度,多次与肖新辉进行沟通和解释,并积极配合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尽快让肖新辉企业继续生产经营。但肖新辉一直不配合工作,需要整改的问题也未按规定落实到位,致使存在的矛盾一直无法协调解决。因此,你说的“涟源市荷塘镇党委书记镇长搞垮民营企业”一事不实。我镇也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发展,积极组织协调,确保各方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关注,也欢迎继续监督。
荷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