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2
涉及单位:郴州市交警支队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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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2
涉及单位:郴州市交警支队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
郴州市交警支队领导:我是湘AQ2P90的车主刘*优,2018年3月13日在国道106线2061公里28米桂东交警大队管辖范围内记录超速违法行为车尾测速,根据交通法图像取证规范模式一: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尾取证不包括超速。模式三:规定车前取证包括超速,综上所述请贵支队领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核查及消除该条取证不规范违法行为!同时感谢贵支队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的人性化管理的工作作风!致,礼!联系电话:1765253****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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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投诉郴州桂东交警大队取证不规范》一帖我大队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报请上级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在辖区国道106线采取虚实结合的模式进行移动测速(2061km+28m处为其中一个测速点),抓拍机动车辆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路面降速行动,大幅度减少了机动车辆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达到了预期目的。
经查,您反映的湘AQ2P90车辆2018年3月13日16:55:05在该路段采集的信息,反映了违法车辆的基本情况和违法事实,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