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5
涉及单位: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劳动仲裁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湖南新恒河商业运营管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9-11-05
涉及单位: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劳动仲裁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湖南新恒河商业运营管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本人于2018年11月21号到中南五金机电城合作公司:负责招商的《湖南新恒河商业运营管理公司》应聘做招商专员, 工作以后我一再要求签劳动合同而对方一直不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在邵阳招聘三四十个员工都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都被苛刻工资,每次发工资都有员工闹,有些员工闹了就补一点工资安抚,第二个月接着苛扣工资,有些员工被克扣几百块钱1000块钱工资就算了,被吓跑不做了…因为打工的劳动者要养家糊口:没有精力去搞劳动仲裁至少要半年:要费时费精力而且劳动仲裁判决书下来以后企业也不一定会履行赔偿,即使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企业的账户也有可能没钱:企业可以转移到别的私人账户里…两三个月把邵阳员工都吓跑了!新恒河商业运营管理公司在邵阳待不下了…又跑到长沙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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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双清区委网信办
关于《新恒河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无视劳动仲裁裁决书和法院强制执行》的回复
湘问投诉直通车刊登的《新恒河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无视劳动仲裁裁决书和法院强制执行》中当事人于2019年2月25日在我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我会于2019年3月5日予以依法立案,2019年3月29日我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孟利雄诉湖南省新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争议案,林XX任独审仲裁员,书记员尹XX,申请人参加庭审,被申请人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故我会于2019年5月5日依法进行了缺席裁决,裁决书载明:“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双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双清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孟利雄和被申请人湖南省新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均已收到本会的法律文书,故我会对于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湖南省新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争议案已依法审结完毕。
邵阳市双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