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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钟秀学校拆迁未安置

时间:2019-11-04

涉及单位:怀化市国土资源征地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投诉事由:钟秀学校项目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
在2012年12月3日,经双方协议,签订(钟秀学校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见附件)。征收杨*相、蒲*尤、杨*妹三户人家居住在怀化市鹤城区钟秀学校北大门口入口的房屋拆迁。用于修建钟秀学校入校之公路。协议书约定拆迁房屋补偿过渡费一直到有安置房屋为止。在两年之内给我们三户安置房屋一套在枫形湾区内,可是最终打破计划,二年过去了没能实现,没给到安置房,只能接受先给过渡费,我们也同意,签订的协议(钟秀学校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见附件)补偿款已收到的具体款项如下:分别是每户2013年补偿9000元,2014-2015年补偿19200元,2016年补偿12000元,2017年补偿9600元。除此之外,就再没有补偿过渡费了(即是2018-2019年没有给予补偿)。
我们也多次登门找刘*进、王*明二人,但都只是会面过二次,跟他们理论过之后,再次去找就拒绝会面,避而不见,把我们晾在一边 ,不管不问。电话也拒绝接听,经过多方渠道始终都找不着人影。
我们主要投诉的是,为什么被诉人不能一视同仁,同在一个范围之内,整片区的拆迁已全部给完补偿款,唯独就只有我们三户人家迟迟没有下文,原本我们是有房屋居住的,就因为响应地方建设,尽自己一份力,同意拆迁居住地,却没想到结果是事与愿违,被诉人已构成了欺骗、恶意违约行为,造成我们现在没有固定居住地,在安置房没有着落的情况下,也没收完过渡款,给我们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在无奈之下,我们只能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提起投诉,希望能在各级政府协助下,能还我们一个公道,补偿我们应得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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