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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东县公安局肖某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时间:2019-11-03

涉及单位:祁东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实名举报祁东县公安局肖*峰局长、副局长肖*阳和永昌派出所刘*明所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非法刑拘周*明的实名举报
举报人:周*金,男,现年38岁,身份证号码:43042619810208****,住址:湖南祁东县永昌街道廖家村新塘组村民
被举报人:祁东县公安局肖*峰局长、永昌派出所刘*明所长、永昌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周*淞和永昌街道党工委书记周*杰
事实与理由
2019年10月12日,位于湖南祁东县永昌街道廖家村的凤凰小区项目开发商、法人代表为何*生的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缘物流)负责人王*林、何*生,带着一帮以地痞流氓为主体的黑恶势力,开着一排小轿车浩浩荡荡开进了廖家村,准备对新塘组村民的自留地实施暴力强挖。开发商没有任何正规的手续,也没有付给被征土地的农民一分钱土地征收费,还有一大部分村民没有签字盖章,甚至连土地上的青苗赔偿费也没有支付一分钱的情况下,就要强行在农民的自留地上开挖动工。我们组全体组民闻讯后,自发地纷纷前往自家的自留地上阻工,但遭到开发商雇请的黑恶势力的殴打,导致多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
整个事件的经过如下:
2019年10月12日早上7点,湖南祁东县凤凰小区开发商衡缘物流和旗下的施工方擎柱公司率领30多名黑恶势力进入我们新塘组组民的自留地强行施工,我和我叔叔周*国以及部分村民赶到现场准备予以合法阻工,我预计到一场暴力强挖将不可避免,于是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接警的永昌派出所很快来了三位民警。大约10分钟后,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和永昌街道的干部也都来到了现场。于是,我叔叔周*国就和执法人员说明我们没有在征地补偿协议书签字、没有丈量土地面积、没有获得青苗补偿等情况,建议执法人员制止施工方强行施工,然而,我叔叔的反映尚在进行中,施工方负责人李*康就下令施工人员强行施工开挖。然而,在场的政府工作人员 、民警、执法人员,无一人出面制止,默认施工方动工。我叔叔和村民周*福见此情形,就上前劝阻挖机驾驶员不要动工,这时,30多个黑恶势力不由分说对我叔叔和村民周*福拳脚相加,生生地将两人抬起来摔倒在地,在场的村民和我妈妈见到我叔叔和村民周*福被打倒在地,便不由自主地上前阻止,然而,这伙黑恶势力立马又围上来殴打我妈妈,将我妈妈重重地打倒在地。我则一直拿着手机在记录这些人的粗暴行为,不料这伙人见我在拍照,就将我顺势打倒在一个土坑里面,随后有七八人用脚狠狠地踩我。我从土坑里爬起来后,半天才缓过神来。这时,我弟弟正用手机拍摄现场,然而黑恶势力见状,冲上前去夺走了我弟弟的手机,将我弟弟的手机摔在地上,在场的政府工作人员、民警、执法人员在一旁目睹了整个过程,但都没有对黑恶势力的粗暴行为予以制止。手机被抢走之后,我弟弟周*民突然看到自己的母亲被打倒在地,于是赶紧去开车进场试图阻止挖机继续施工,在行驶中,黑恶势力抄起地上的木棒、石头、土块疯狂砸我弟弟的车,在车上的我弟弟慌了神,为了避免撞人,猛踩油门并将方向盘往旁边一甩,结果车子开进了一个大土坑。这时,这伙黑恶势力又围上来对我拳打脚踢,将我打昏在地不能动弹,一时间我无法感知现场的情况。事后我才知道,我被打昏迷之后,黑恶势力用木棒和石头一面疯狂地砸我弟弟的车,一面将我弟弟从车上拖下来殴打至昏迷。在场的村民见我一家三口被打倒打昏在地,自发地拨打了120,救护车将我妈妈和我送至祁东新区医院接受抢救治疗。然而,处于半昏迷状态的我弟弟,被民警从施工现场强行抬上警车拉至永昌派出所。
我弟弟被打昏迷后被永昌派出所强行抬上警车拉至派出所接受审问,而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的黑恶势力没有一人被抓,这难道不是在充当保护伞吗?
事发当天,没有任何部门作出任何处理。当天下午,我们找永昌派出所开具司法鉴定书介绍信,但遭到该所民警的拒绝。时隔三天后的14日下午我们才收到介绍信,而介绍信上写的日期却是10月13日,明显弄虚作假、司法不公。
10月14日,我们52名村民于早上8点赶至县政府讨说法,但整个上午无一人出面接待村民,直到下午临近下班时,县公安局一位领导才姗姗来迟地出现在村民面前。
从“10.12”事件的真相来看,责在何方一目了然,政府官商勾结,欺上瞒下,企图通过掩盖事件真相来推卸责任,是不符合执政道德的坑民态度。政府的失责之处如下:
第一,开发商在没有和我们被征地户协商一致并在征地补偿协议上签字的情况下,便雇请大批黑恶势力进入我们村民的自留地进行暴力强占,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按照《物权法》以及各项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暴力拆迁过程中,非行政主体给被征地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必须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此外,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二,人民警察担负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和义务,公职人员也有制止现场暴力犯罪的道德义务。在“10.12”事件中,在场的民警和执法人员、街道干部目睹了黑恶势力使用暴力手段强征农民自留地、殴打被征地户和砸打周浩民的小车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但一个个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的“看客”态度,立于一旁看热闹,无一人出面制止。在场民警和公职人员不履行职业职责和道德义务,使得黑恶势力有恃无恐、任性而为,严重侵害了被征地户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难道政府没有责任吗?
第三,政府为了打压我们一家,强加给我弟弟周*民莫须有的“故意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我弟弟在我妈妈被黑恶势力打倒在地并昏迷不醒的情况下,驾车进场试图阻止开发商的挖机施工,当见到大批黑恶势力砸车时即猛踩刹车,乃至让车子开进了一个大坑。这说明我弟弟驾车并非故意撞人,而是为了阻止挖机非法施工,否则,周*民便不会猛踩刹车,而会对着打人凶手猛加油门冲上去,直接将砸车的黑恶人员撞倒,现场定会是尸首遍地、死伤一片。事实上,我弟弟驾车进场后并未伤及任何人,倒是他的车子被砸、他自己被毒打致昏迷。请政府领导和办案人员用良知说话:周*民够得上“故意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警察到现场后,本应当场抓捕行凶打人的凶手,可警察却放任不管,让打人凶手逍遥法外。更为严重的是,警察不仅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还为他们开脱罪责,甚至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说我弟弟故意开车撞人,另一方面又为故意伤人的嫌犯出具鉴定书,如此混淆黑白、颠倒是非,难道祁东没有王法吗?
第四,我母亲被打后浑身是伤,且经医院检查断了几根肋骨,警察不但不送我母亲去医院疗伤,还不为其开具法医门诊签定的介绍信。事后,我们自己去找肖乔峰局长,几天后才拿到法医门诊鉴定书。鉴定结果表明我母亲为轻伤二级(有鉴定书为证)。故意伤害我母亲的凶手难道不该严惩吗?
第五,祁东县政法委书记陈*云、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肖*锋、副局长肖*阳对事情真相不作全面、详细的了解调查,却听信开发商和职能部门的一面之词,庇护不作为的警察,甚至反说我弟弟周*民“故意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对真正打人凶手却不闻不问,这难道不是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的失责渎职吗?殴打我家人和村民的人是何秋生花钱雇请的社会黑恶势力,何秋生披着“企业家”的外衣,充当的是祁东县政府官员的财神爷,财大气粗的何秋生向祁东县不少官员都输送了利益,所以祁东县政府官员心甘情愿地充当何*生的保护伞。祁东县不少部门害怕事情的真相曝光,千方百计阻止受害人上访,还指使县城所有打字印刷的商店拒绝事件的受害人打印任何文字材料,甚至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威胁恐吓受害人的亲戚朋友。
综上所述,我们向领导提出如下三项诉求:
第一,请求上级领导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督促祁东县司法机关为我弟弟周*民取消“故意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以还周*民一个公道。
第二,请求上级领导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督促祁东县政府为我们被征地户作出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补偿,以还被征地户一个公道。
第三,请求上级领导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督促祁东县政府让实施暴力强征强占农民自留地的开发商和施工方对受害方作出相应的赔偿;督促祁东县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涉嫌刑事犯罪的涉黑涉恶人员;依法依规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政府官员和三个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
投诉举报人:湖南祁东县永昌街道居民 周*金
联系方式:1305506****

相关视频、图片、鉴定书等证据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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