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郴州市御泉城市花园侵害业主权益 乱收停车费

时间:2019-10-19

涉及单位:郴州市郴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湖南省郴州市御泉城市花园,开发商侵害业主权益,小区大门被改成商场入口,郴州市月基本工资2000多,停车费370,这样的定价明显不符合大众消费,很多一线城市的停车费都不到这个价位!因为业主拒绝缴费,从外面找社会人员堵业主的车,碰瓷!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郴江街道 2019-11-21 09:11: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就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小区大门被改为商业的问题,从郴州市郴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如下:该小区所有建筑物都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并已完成所有部门验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如有疑问可咨询规划部门。

      二、地下车位产权 御泉城市花园地下停车位产权人为郴州市郴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不属于业主房屋公摊面积,所有地下车位均可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郴州市郴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处置目前未出售的车位,有权决定收取停车费。

      三、就物业收取370元/月停车费的问题,街道、社区专门就此事,于2019年10月11日和10月19日组织了御泉城市花园业主代表和开发商代表召开了停车收费的协调会议,会上房产局开发科及物业科负责人做了政策解释。开发商也同意就收费问题调低价格至300元/月,如按年交停车费按优惠收取11个月的费用。

      御泉城市花园于2015年4月向业主交房,地下停车场从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8日,未收取业主任何停车费用,这次确定要收取车位费时,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就有关收费问题进行了公示,在2019年10月8日开始实施收费时,个别业主对此不理解,情绪较激动,出现围堵停车场进出入口,破坏停车场设施的行为。如出现开发商从外面找社会人员堵业主的车和碰瓷的情况,建议及时报警处置。

      郴江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日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