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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东方城市广场违章建筑一事

时间:2019-10-17

涉及单位:规划局 规划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我们新化县东方城市广场的业主,作为各小区庞大的维权群体之一,东方城市广场开发商自2018年5月占用小区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被依法维权的小区业主举报并强行拆除部分地基,后因占用消防通道于2018年8月被新化县规划、消防部门责令停工。可是在强大的利益驱动下,开发商腾出部分消防通道,在小区2栋旁堂而皇之违建了4层临街建筑,共计527平方米,至今已经完工,部分楼层出租给商户使用,但一直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且无论小区业主通过何种途径举报、投诉、信访,再无政府主管部门前来查处。该栋违建不仅非法占用了小区业主共有的消防通道和绿化用地146.4平方米,还造成小区工程竣工现场与规划报建图纸不符,将直接导致全体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2019年4月,新化县解难办组织县规划、住建、房管、拆违等部门与开发商召开专题会议,不仅不依法查处该栋违建,反而违背小区业主意愿,同意开发商在今年6月补办合法手续,县解难办不为群众解难,成了开发商的解难机构。而小区业主5月23日前往新化县控违拆违办举报时,得到的答复是5月15日以后制定方案报批,组织人员、设备对该栋违建依法拆除。时至7月,政府承诺拆除开发商违建的期限到了,新化县所有政府相关部门打起了太极拳,相互推诿,敷衍塞责,小区业主多次前往或致电县政府相关部门举报,无数次拨打县、市12345热线投诉,向县、市、省信访部门递交书面信访件,并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举报,县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未予查处和拆除。

更为荒唐的是:9月11日上午,新化县自然资源管理局越俎代庖,以商讨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事宜为由,在绝大多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开发商提供的业主“代表”名单,组织召开了东方城市广场开发商法定代表人和数名业主参加的协调会(小区实名举报的业主无一接到参会通知),用办理不动产权证为交换条件,在场业主同意开发商以增设物业用房的名义补办审批手续,县自然资源管理局表示可以加快审批流程,这完全不顾小区其余1500余名业主的基本权益,以及开发商已经根本没有能力补缴数千万的报建规费、税费、侵占的物业维修资金和业主办证契税。况且除了这栋耀眼的临街违法建筑,开发商地下室违建的游泳池、架空层违建的餐饮场所等违法建筑物,工程竣工验收时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当做不存在吗?它们又该何去何从?

2019年7月,新化县签发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明确通告2009年1月以后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建成的违法建筑物,立即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可是,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双重标准和选择性执法面前,这封公开信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成为了一纸空文,成为了治理平民、攀附权贵的“双刃剑”。当前,举国上下狠抓控违拆违,可在新化这座文明县城,对平民百姓而言,控违拆违是政府刻不容缓的攻坚任务;对权贵富豪而言,控违拆违是政府自由裁量的至高权力。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是顺理成章之事,可在新化这座文明县城,平民百姓和权贵富豪的不动产权证都是难以企及的梦想,区别在于平民百姓对此倍加渴盼,权贵富豪对此随遇而安吧。可我们业主依然相信,新化县控违拆违部门不可能是只拆除农民和工薪阶层违建的机构,查处开发商违建和办理不动产权证这种是非黑白分明的职责也不应该是业主去北京上访才有政府主管部门重视和作为!

作为新化人,我们希望热爱的家乡,有朝一日被治理成为文明县城,而不是被评选成为文明县城。待到那时,平民百姓不必倾其家财置业再耗费数年心血奔走维权,新化传承千年梅山文化,发展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文明而美丽的全国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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