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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残疾人子女户籍所在地不给予征地分配权

时间:2019-10-15

涉及单位:益阳市龙岭工业园箴言社区实竹咀村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尊敬的领导:

本人家住龙岭工业园箴言社区实竹咀村民,四肢不全,属肢体一级残疾,丈夫听力一级残疾,女儿与我同为龙岭工业园箴言社区实竹咀村民。低保重残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公公婆婆患癌去世,为此欠下几十万元外债,我们夫妻二人均无劳动能力,生活起居需人照料。

鉴于生活自理能力差,公婆去世,无依无靠,为便于照顾,结婚之时,父母本意招郎入赘,但我村不予接纳我丈夫的户籍,便一直未迁进,女儿生出生后,父母挨家挨户费尽口舌,村民才勉强同意我女儿落户本村,结婚至今,一直与父母生活,由他们照料。

一切皆因十六年前姐姐结婚,父母担忧我的将来生活,于是招郎入赘,以求他们百年之后,我可以伴着姐姐,由其夫妻二人给予扶持照料,以致我年老后无人问津。2012年,经人撮合,我与残疾丈夫向相识结婚,村民一直以我姐姐招郎为由不接纳我招郎的事实。

今年龙岭永福路开始动工,途经我村实竹咀,部分田土及青苗被征收,随后我村召开征收款发放协商会议,反对我女儿李*歆参与本村征地款分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第六条规定,“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以及《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我女儿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理应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补偿款分配权,并依法享有征地补偿分配的权利。作为弱势群体,明知权益被践踏,但尚无诉讼经济能力,唯有请求相关部门出面给予协调。关于征地纠纷屡见不鲜,很多都是草草了之,但关爱弱势群体,关爱残疾人,是国情之一,维权之路虽艰辛,但为了女儿的权益,我将浴血前行。

若能得到有关部门协助解决,代表全家,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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