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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一纸证明伤了广大乡村教师的心

时间:2019-09-12

涉及单位:株洲市教育局、全省各级教育和人社部门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很多年轻乡村教师大学毕业不久后带着热情加入乡村教师队伍,但是苦于家庭原因和职业发展的期望打算,想通过正常参加其他地区的教师招考或由县区乡村教师考到市区,却被“任性、粗蛮”的限制!因为招考地区往往需要现工作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一纸《同意报考证明》,而这一纸证明,现工作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往往用各种理由不予开具(而且态度一般都很恶劣,高高在上)。我们认为,如果对于乡村教师确实存在未满约定工作年限的而不予开具证明的情况有其合理性,因为牵涉到诚信问题和条约精神。但是对于已满约定最低工作年限,或者未约定最低工作年限的,不能人为设卡阻碍参加其他地区考试。各级各类公务员可以参加各地选调考试,为什么就要阻碍教师的正常工作流动?这是明显违反政策的,每一位教师不管在哪个地方工作,都是为咱们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育人育才,而且广大教师工作的同时,也同样要考虑自己家庭生活和职业规划,为什么要存在狭隘的地方主义?

因此,强烈要求
1.对于已满约定最低工作年限或者未约定最低工作年限的教师参加其他地区的考试,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无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于最终考上其他地区的(不管招考要不要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无条件放行、支持配合办理好相关手续。因此请求出台文件加以规定明确,并下发和公布,监督执行到位。
2.各教师招考地区取消《同意报考证明》,现在国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教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一部分都不能享受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便利,实在非常遗憾和伤心,所以希望取消这个前置报名条件。

总之,希望能让教师合理流动,不要人为设障(而往往对于有关系或者能拖关系的,却可以不为这一纸证明所苦,这是多么不公正啊!),不要狭隘的地方主义,反而这对促进人才自由流动、促进教师健康发展,推动教育进步有利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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