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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一中商店采购项目违法举报信

时间:2019-08-26

涉及单位:关于湖南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违法举报信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2019年7月30日开标的隆回县第一中学商店委托招标管理服务项目,湖南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和隆回县宏发招投标公司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有如下几个疑点:
1、项目第四条明确规定: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即县财政局右侧20米左右)。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湖南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送文件到隆回县宏发代理招投标公司已经超15点,接近16点才拿来,按要求,那时应该拒收其文件,取消其参与招投标资格,不知道为什么,代理公司对他们格外开恩,接收了他们的响应文件。
2、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
1)有为货物流通所必备的运输设备,好的记4分,较好记3分,一般的记2分,较差的记1分,没有设备的不计分。(须提供产权证或行驶证原件、车辆照片)需提供物流车辆的行驶证或者产权原件,湖南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没有给评委,代理公司提供,不知道为什么,代理公司又一次格外开恩,让他们进入正常投标程序,按评分标准,这项理应扣4分;
2)按投标要求;投标人有自有产权或租赁使用权的固定仓储场地,面积达800平米或以上计4分;800平米以下至400平米(含400平米)计2分;400平米以下至10平米(含10平米)计1分;10平米以下者不计分。(须提供租房地址、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内外景彩色照片、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当时我们都在场,湖南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没有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没有提供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原件,按理应扣取相应的分数8分;
3) 按标书要求,
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 10 以报价最高者为基准价,投标价得分=(投标报价/基准价)×10分
下图可以看出,他们的报价是178.68万元,报价排名第三名,理应也不能得满分;从以上两条都可以看出,他们要扣掉好几分,而确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湖南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以接近满分95.67分中标。

3、湖南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存在围标圈标行为:
1)按投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þ不接受
□接受
2)范*杰、欧阳*壮,马*锋等人以合伙的形式经营着隆回几家便利店,隆回一中项目也不例外,按投标文件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建议有关部门彻查,取消他们一中商店项目经营管理权;

3)湖南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湖南省育邦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安徽省德盛校园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红康校园服务有限公司;几家公司存在围标嫌疑;
鉴于以上事实,我们恳请期盼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此次隆回一中校园商店招投标予以高度重视,严厉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维护好全县正常的营商环境和优质的教育教学环境,请相关部门调查,还大家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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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隆回县教育局 2019-09-05 22:13:54

      媒体及网友:

      《关于湖南省隆回县第一中学校园商店服务委托管理项目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件已查阅。由隆回县教育局、隆回一中督办。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回复以下;

      湖南省隆回县第一中学校园商店服务委托管理项目委托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磋商文件于2019年7月19日上网公示。于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3时开标,下午6时评标结束。我们认为:该项目从上网公示到磋商小组成员的组成,到经磋商小组成员逐一评审供应商(即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直到最后确定中标结果,整个程序以及操作流程等都合法合规。无违规违法存在。 关于网友在举报中提出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网友提出“湖南美宜家便利店有限公司送文件到我公司已经超过15点,接近16点才拿来。经核实,举报事项与事实不符,当天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即2019年07月30日15时00分前)。

      二、供应商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竞争性磋商的招标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等资料,经集体确定。

      三、网友提出湖南美宜家便利店有限公司存在围标圈标行为。经核实,举报事项与事实不符,该公司未与任何公司组成联合体,也并未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范君*、欧阳力*、马志*、罗辉*等人以合伙形式经营着隆回几家便利店与此项目无关;湖南美宜家便利店有限公司、湖南省德盛校园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育邦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湖南省红康校园服务有限公司无围标嫌疑的情形。

      我们真诚的感谢网友对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宝贵的意见。同时,希望广大网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发布的《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公司实施监督,直至向县采购办、纪检会等相关部门举报。感谢大家。

      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4日

      隆回县网管办 2019-08-26 17:13:09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情况已转给相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留言!

      隆回县委网信办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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