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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和湖南华夏银都骗我血汗钱

时间:2019-08-22

涉及单位: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湖南华夏银都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本人曲长宁,是一名公安消防部队转业的战士,电话15103718866,系一名普通工薪阶层人员,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被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商)、湖南华夏银都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都)诱骗进行网络现货交易,被骗24万元。这些钱是我大半生的血汗钱,是供养父母的养命钱,是教育孩子的学费,就这样通过网络,被这些违法分子,诈骗走了。给我家庭带来烦恼,使原本温馨的家造成现在妻子患抑郁症,年迈的务农父母唉声叹气,郁郁寡欢,下有两个未成年孩子脸上失去了往日的欢笑,家庭失去了欢乐祥和的气氛。

后经湖南商务厅有关部门的协商,两家公司只返还我全款的60%。我是一名有25年党令的老党员,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服从党组织的领导,碰倒这样的诈骗事情,我也只能向党组织反应,倾诉,给我一个温馨的家,使我们基层职工能安心的工作。

我坚信党和国家执法机构会给予违法机构以严格的处理,维护社会的公平,处理违法犯罪人员,给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职责。

根据其他网友和身边有关人士了解的信息,一些人已经从湘商要回来被骗全款,并且按照国家相关金融规定给予了赔偿,我在湘商的余款7.6万,华夏银都的余款2.1万,依据《刑法》第266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根据《合同法》第 52 条第 5 款规定,应全部退还于我。 以下是这两家公司存在的不合法的问题:

1.违规违法经营:根据《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原油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从对外公开的答复,国家商务部没有对湖南湘商、华夏银都颁发原油的经营资质。无资质,我的交易都是没有实际标的物的虚拟交易。而且交易方式均采用T加0,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如湘商油当天可以不限次数买入卖出。违反国发【2011】38号、国发办【2012】37号文件规定。

2、隐瞒重要事实,编造虚假资金托管信息涉嫌金融诈骗:公司声称资金由XX银行作为第三方机构为我做托管,但资金流向显示,所有的入金都转入湖南湘商、湖南华夏银都账户名下,根本没参与也不可能进入全国原油市场结算。

3.湖南湘商,湖南华夏银都通过互联网利用QQ群,网络课堂、群视频等现代社交平台,进行高收益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通过违规开户,让托引诱、喊反单,销毁证据等伎俩进行有计划组织的诈骗。符合《公安部公布48种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第46条-金融交易诈骗 。

依据《刑法》第266条;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之1.2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合同法》第 52 条第 5 款规定,退还我的被骗资金24万元。

以上所列事实清楚,恳请湖南的相关领导部门给予调查与协调,给我主持公道!归还我的血汗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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