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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农合报销政策

时间:2019-08-15

涉及单位:新农合报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尊敬的领导们,您们好。我是邵东县界岭乡南冲村9组的林*,我女儿今年十周岁,与年前发现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在长沙出院后改吃达沙替尼维持身体的各项指标。在8月份的购药中得知达沙替尼一年只能报17盒的百分之六十,其它的都要全自费,而且我女儿由于年龄也不能享受买赠活动。我就搞不懂了,为什么只能报17盒药,国家对这个政策是怎么样的?会不会是当地政策到下面来变味了?请各位领导帮忙解达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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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东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 2019-08-29 14:40:08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3号)文件规定:“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6 万元以内(含6万元)城乡居民按60%支付……按照与特药生产企业的谈判约定,参保患者因治疗所需按规定申请获得药品生产企业或慈善合作机构无偿提供的特药,由特药生产企业负责落实,医疗保险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医险函〔2018〕59 号)文件规定:“连续购买达沙替尼使用17 盒赠同规格药品7 盒”。 邵东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特殊药品报销按照上述文件等相关政策执行。

      经查询,患者林慧娟于2019年3月4日、3月21日和5月13日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特殊药品达沙替尼费用报销4次共计32盒(在邵东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报销1次8盒,在老百姓大药房邵阳红旗总店联网报销3次共24盒),药品总费用13060.16元,补偿资金共7836.04元,即该患者已报销32盒,并未只报17盒。

      赠药工作由特药生产企业负责落实,是否符合赠药条件请咨询生产厂家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邵东县委网信办 2019-08-21 09:33:45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单位调查回复。 邵东县委网信办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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