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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交警大队电子眼抓拍不公

时间:2019-08-11

涉及单位:岳阳县交警队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湘FPZ109

本人时间:2019-08-06 11:21:35 地点:岳阳县荣公线14公里700米

描述: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扣3分罚款200

违章代码:1301

第二天

时间:2019-08-07 08:35:46

地点:岳阳县荣公线14公里700米

描述: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章代码:1301

同一个地方同样的违章。该路段以前一直是双向车道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改成了单向车道 而且也没有树立明确标识,就算树立了标识第一次可能没有看到,不可能两天经过哪里都没注意到吧,这只有2种可能要不就是根本没有树立标示或者标示已经被破坏,第二种可能就是标示牌比较隐蔽,驾驶员根本看不到,道路交通法也明确规 1)标志应设置在驾驶员视野范围内以引起重视的地点; 2)驾驶员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理解标志内容,并做出正确的反应; 3)标志不能遮挡出入道路车辆的视线; 4)沿线多个标志不能设置距离太近,使得后者内容被前者遮挡。 5)禁令、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禁止、限制或遵循路段起始的位置。部分禁令、指示标志起始路段的路口前适当位置应设置相应的指路标志提示,使被限制车辆标志的设置能够提前绕道行驶。 6)快速路指路标志应充分考虑驾驶员的视界、标志的侧向(或竖向)距离、驾驶员感知时间、标志的明视距离、标志设立附近的行车速率、驾驶员决策时间、行动过程等因素,设置于适当的位置。一般道路指路标志设置位置以不影响驾驶员视界为基本要求,道路行道树、灯杆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不得遮挡标志。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交通部门有义务在驾驶员有违章行为应当短信告知不能以罚款作为目的,本人两天连续两次违章却没有收到任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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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岳阳县公安局 2019-09-02 11:28:06

      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的投诉内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荣公线14公里加700米处此路段地形复杂,既有三叉路口,又有桥梁和弯道,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特别是节假日交通堵塞严重。省、市道安委已将此路段列为整改安全隐患路段。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交警大队决定从2019年5月29日起,在此路段设立单行道,由西向东设立禁止驶入禁令标志,桥梁和弯道处设立禁止超车禁令标志,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

      具体信息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hYZ8r8KQIqiUnrYFmbsgqg

      岳阳县公安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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