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7
涉及单位:山水映象开发商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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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7
涉及单位:山水映象开发商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本人2013年底购买山水映象小区,合同约定2014年底交房,2015年底办好房产证(不动产证),现该小区无一人拿到不动产证,且开发商没通过综合验收就交楼,房子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望政府为我们整个山水映象的业主做主。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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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水映象小区信访的回复
网友:
你好!
您好,您反映常宁市山水映象(邦特嘉园二期)房产证问题,我部门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常宁山水映象小区项目位于本市外环西路,项目负责人:黄银芽,何万忠两人,2013年从郴州兴华房地产公司购地开发建设,公司法人:夏国华,,共建成商品房2栋90套,面积约11000平方,2015年已交付业主使用。据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已办用地规划手续,相关费用已交。
二、处理建议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资料;
(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5)身份证明材料等。
该项目尚未通过规划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暂不具备登记条件。建议开发商完善该项目的规划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等相关手续,纳齐相关税费,提交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为你们办理不动产权证。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