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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无路可走,求给条路走

时间:2019-08-06

涉及单位:湖南省石门县易家渡镇丁家山村村部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我家房子是一九八一年经村里批准,有建房证为证,是老居住地址,现在村里面搞什么扶贫公路,修到离我家五六十米处不修了,说一九八一年村里没有给我家房子那里留出路,说那条路是私人的地方,我家要发钱买,大家评评理,一九八一年就修过房子的老居住地,怎么会村里不留路呢!难道之前一九八一年村里给我家排飞机出来吗?到目前为之就连一辆摩托车都不能出行,王*贵,王*清,王*全,王*元,他们说是私人的地,不让通行,我肯请政府能给我家一条出马之路,村里处理的结果是,叫我家拿钱来买路走,我家穷买不起,就没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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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门县易家渡镇政府 2019-08-15 16:48:11

      您好,来件已受悉。镇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村级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投诉人系石门县易家渡镇丁家山村7组村民,家中共五人,整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关于其反映的问题夸大其词,与事实不符。

      1、之前反映道路通行的问题,主要是指本组村民王全屋旁的一条土路(约10米),实际上一直都能通行。在 2009年前确属一条公共出行道路,后投诉人父亲与周边4户农户(王清、王桂、王全、屈兰)在建房时私下达成协议,共同改变了建房方向,导致公共出行道路发生了变化,从而之前的这条土路使用权属也相应变化,为上述4户农户所有(使用权)。当时这4位农户与投诉人父亲也达成口头协议,承诺无限期让其家人通行,前提是不得改变该条土路的面貌,其网贴中反映的连摩托车都不能出行不属实。

      2、其网贴中提到的村里说让其花钱买路,不实。今年6月份投诉人父亲得知扶贫项目施工,要求村级将该条土路硬化,不符合早年他与上述4户达成的口头协议,对方4户不同意其硬化。村级目前也没有义务为其硬化该条土路,因为该路当前属于入户道路,不属于村组干道。村级在多次调解中曾表示,即便是硬化这条入户土路,前提是其父要能与上述4户农户达成协议。

      3、镇村两级干部、派出所、司法所、信访所就其反映的问题在近2个月多次上门走访做多方工作,调解次数不下10次。镇调解委员会从长远角度出发,考虑投诉人父亲与邻居关系向来不和,为避免今后因其长期经过王全、王清门前晒场发生纠纷,拿出其与邻居换地修路的方案,其用自家房屋左前方一块自留地54.4平米(具体位置为邢妹车库前走道中心向外长13.6,宽4米)换邻居邢妹自留地54.4平米,用于其修路出行(可直接从自家门前上村干道),这样其父可不经过土路及王清、王全 2户晒场。对方也欣然接受,通过镇村两级共同努力,于2019年7月23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当事人都已签字认可。令人遗憾的是投诉人得知调解结果后,特意从外地回来,全面否决协议,不遵守不履行,致使协议无法执行。 镇村两级将进一步做工作,开导两老转变思维。同时,也尊重投诉人本人选择(选择土路出行),保证其能正常出行。

      石门县易家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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