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4
涉及单位:株洲市芦淞区芦淞市场群综合治理大队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9-08-04
涉及单位:株洲市芦淞区芦淞市场群综合治理大队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在中国城因为没有将电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白框内,就被拖走车,我想问株洲市芦淞区芦淞市场群综合治理大队有权利拖车吗?并且他还开具了一百元罚款,我看了管理条例,5-100元罚款,他们的判断依据是什么,还有我们交的钱,为什么不能微信和刷卡,会不会进私人钱包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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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您好!
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有效”的投诉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未公开姓名、联系电话,我中心工作人员未能与您联系核实情况,请理解。下面就电动车乱停乱放违章占道执法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摩托车停车泊位)。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城市管理部门可将车辆拖离现场,给予100元以下的罚款,也可录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信息系统。 按照处罚流程,当事人缴纳罚款后,处罚窗口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定额)》和《登记保存物品放行通知单》,罚没收入全额上交政府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另温馨提示:处罚窗口不受理微信支付和刷卡支付。 我们将坚持以服务城市管理为主,贯彻先劝教后拖车的文明执法理念。
谢谢您的反馈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