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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武冈市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读书问题

时间:2019-08-02

涉及单位:湖南省武冈市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我们是湖南省武冈市务工人员,我们的子女属于进城务工随迁之女,这类, 但是我们去年的招生入学政策跟今年的有所不同,教育局的政策在今年的4月份才公示出来,我们按照政策的要求,办理了,政策是所有的文件,其中有一项,一标三实,要登记时间满六个月,我们按照文件散发收到时间去办理,已经是4月份办理,教育局在网上审核我们的入学资格与文件,第一次是3.6号之后的都是不符合文件要求被刷下来了,后来到教育局咨询,教育局给我们的答复是,让我们复议,拿出我们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我们在城里居住满6个月的资料,便可以,我们上传了,水电费,幼儿园,房屋租赁合同,一系列的证明,复议审核通过,后来又来了一个回头看,把我们四月份的通通刷下来,三月份的通过,教育局的回答还是那句话,不符合文件要求,登记,没有6个月,我们想教育局提出入户调查,如果情况属实,还请安排我们选择的学校就近读书,教育局不同意,我们到邵阳反应情况,他们这边还是不同意,我们被逼无奈,大家站在市政府的大门,苦苦哀求,公安局的局长,说他们以协商教育局,让我们下午3点到教育局去,教育局的副市长,李巧云会带领相关人员,给我们协商此事,我们三点前往教育局,一直等到3.40教育局依旧无人来给此事一个答复,我们走投无路,只能又返回市政府大门,站在大门门前,以表我们为小孩争取读书的决心,下午,6点左右,教育局副市长李巧云,带着几个相关人员,与我们交谈,明确表示,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入户调查,四月份的就是,一脚踩死了的,没有任何余地,第二天,不知道什么原因,教育局有分小组下来,入户调查,调查结束以后,我们前去教育局询问,教育局的领导明确表示,调查情况属实,也只能安排到城边,我们所报的学校,也是依旧安排不了的,我们心灰意冷,前往邵阳教育局咨询情况,邵阳教育局表示,武冈这边,不按照他们之前开会协商的步骤实行,他们也无可奈何,我们前往邵阳市政府,邵阳市政府那边在外面的请求书上面,写上了一段话,盖了章,我们拿到教育局,市政府,信访局,各投了一份,到如今,还是石沉大海,请求上面的领导我们帮我们梳理一下此事,我们难道真的错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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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冈网信办 2019-08-07 15:35:26

      一、关于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的解释

      2019年3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规定: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是指外县市在其他县市务工的随迁子女。武冈市委、市政府结合武冈实际情况,在《武冈市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武办字〔2019〕32号)明确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是指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城区范围内有稳定工作和固定居所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

      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申请就读城区公办一年级资格认定的政策依据及审核条件

      (一)政策依据 1.2019年3月21日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规定: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2.《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规定:实有人口在城区租赁房屋租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进行居住登记,且负责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到在登记之日起3日内将登记信息报送辖区公安派出所或社区。 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房〔2013〕126号)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州、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规定:①用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③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审核条件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武冈市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武办字〔2019〕32号)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公办一年级需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①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含4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20年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期限必须满一年以上);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全家户口薄;③父母(至少一方)城区务工、经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编号、每段务工经历的务工时间、具体地址、工种、务工对象、纳税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半年以上的工资发放册等信息);④房屋租赁许可证、租房合同(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在市房管部门登记备案6个月以上,且合同在有效期内);⑤在社区“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警务系统中登记的居住地址(包括街道名称、小区名称、楼房栋号门牌号等)及居住起始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连续满半年的资料证明;⑥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关于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公办一年级的资格认定

      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的资格认定分网上资料初审和入户现场核查两部分组成,两者都必须审核通过才符合要求。网上资料初审不合格的,就不再入户核查;网上资料初审通过的,如入户核查发现资料作假同样不合格。

      四、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保障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12 条第2 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凡符合条件在城区范围内就读的随迁子女,武冈市委市政府同样保障在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网上报名资料审核不合格但已经在城区实际租住和务工经商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离中心城区最近的有学位的城郊公办学校就读,对弄虚作假的安排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确保了每一名适龄儿童人人有一个公办学位。

      五、关于信访答复问题

      武冈市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一年级就学问题,教育局每天都安排有人值班接待来电来访人员,宣讲招生政策,对不符合条件在城区公办一年级就读的学生同样作出了公办学位保障安排。

      武冈市教育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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