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吉宇”和“捷安”燃气安装公司违法收取安装费

时间:2019-08-01

涉及单位:物价局、燃气办、发改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前段时间,我们家找泰华燃气公司开户开通燃气,开户的时候,泰华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从燃气表到燃具之间的要找他们的师傅安装管子,350一户,我们问谁定的标准,他们说物价局定的,我们找他们要文件,他们不出示,问他们自己买管子安装可以不可以,他们说不可以,我在此网站投诉后,邵东市监局回复如下:经调查,泰华燃气公司只负责燃气表前的安装工作,燃气表后至燃气具的安装工作是由“吉宇”和“捷安”两家个体燃气具安装维修公司负责。县发改局向泰华燃气公司批复燃气表后安装费为5米内铝塑管每户180元和不锈钢波纹管每户230元。而县住建局和燃气办又未核准泰华燃气公司经营此业务。“吉宇”和“捷安”等个体燃气具安装维修公司的价格和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市场竞争形成。

在此我想问相关主管部门:一、县住建局和燃气办为什么不核准泰华燃气公司经营此业务?二、“吉宇”和“捷安”两家安装公司既无挂牌又未公示自己的经营资质,为什么可以在泰华燃气公司承接此业务?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之相关条款: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他们提供的服务超过发改局核准价的94%,是否已经触犯第一、第六、第七款规定?请相关部门予以回复。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