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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暴力强拆百姓产权房

时间:2019-07-30

涉及单位: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无任何手续。凭什么强拆我们老年退休职工的产权房 ?
尊敬的株洲市政府:
我们怀着义愤心情向您们控诉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拆迁办,无端强拆退休职工的产权房。
2019 年 7 月 29 日云龙示范区拆迁办不出示任何手续文件,也没张贴任何强拆公告,便开始强行拆
除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以下简称:中南林大)株洲校区教工宿舍北 23 栋职工产权房!拆迁办的张主
任称:不管产权户同不同意,23 栋都必须拆除!22 栋在 9 月前也要拆除!
2019 年 3 月云龙示范区拆迁办做出了对 22、23 栋“不会有强拆行为”的承诺(图 1 — 云龙示范区拆
迁办函)!同年 7 月就违背诺言,强拆了 23 栋!
不讲信用,但总要守法纪吧。强拆居民住房,总该办点行政和司法手续呀。可是云龙示范区拆迁办
没有任何手续和文件,也不履行公告程序!
23 栋教工产权房所在的 54 亩土地现属中南林大,没有征收。云龙示范区拆迁办凭什么要到别人的
土地上去拆他人的产权房呢?
云龙拆迁办张主任的理由是:23 栋在云龙长郡学校后门的道路上,不拆 23 栋,道路就要拐弯。
可是,云龙长郡是一个商业性的贵族学校。该校的建设应按市场化运作,不适用于国家因公共利益
需要而强制征收的法律规定,更不能进行强拆!霸道强拆是目无法纪啊!
我们请求市政府:
1、责成云龙示范区拆迁办立即停止对 23 栋的强拆,并保证不对 22 栋产权房进行强拆。
2、责成云龙示范区拆迁办书面向 23 栋被强拆的产权户赔礼道歉。
3、责成云龙示范区拆迁办向 23 栋被强拆的产权户赔偿财物损失。
4、责成云龙示范区拆迁办在财物损失确定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 23 栋被强拆的产权户付清。
5、对云龙示范区拆迁办中领导、组织本次违法强拆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图 1 — 云龙示范区拆迁办“不强拆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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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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