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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环卫局违规收取垃圾转运费

时间:2019-05-25

涉及单位:娄底市城管局,娄底市环卫处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我是娄底市市民刘承*。投诉举报娄底市环卫部门违规收取小区物业公司垃圾转运费,根据娄底市2014年(娄价服)83号文件,娄底市于2015年1月1日起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是由自来水公司在自来水费由面代收,居民用水加收0.38/吨,商业用水加征0.7/吨,机关事业单位加征0.6/吨,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

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零散的生活垃圾(即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收集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即收集、运输、处置)过程所需的运行费用(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其成本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备设施折旧费、代收手续费等。 

城市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含将垃圾归集到附近垃圾站的费用),不属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娄底市2014年(娄价服)83号文件明确规定:自来水公司加征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零散的生活垃圾(即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的收集,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即包括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运行费用。并且明确表述,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现娄底环卫部门对小区物业(小区物业将小区内垃圾转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收取垃圾转费是违规的,是典型的乱收费。恳请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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