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3
涉及单位:新田铺镇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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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3
涉及单位:新田铺镇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本人李*芳,现住湖南省新邵县小塘镇黄土社区居委会4组18号,2019年4月10日早上7时许,因新邵县第三中学女生宿舍楼洗漱台工程质量问题,我与该工程施工方张*波在该宿舍楼一楼与二楼的过道发生争吵,引起了学生的围观。站在二楼楼梯上的张*波突然扑向我,右手抓住我左手手臂,左手按在我肩膀上,由于是自上而下猛扑,张*波全身重量压在了我身上,将我朝后猛推撞到楼道墙壁上,致使右手受伤。经邵阳市同济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外伤性右肩关节脱位,构成轻伤二级,四个月能否恢复正常还是未知数。新田铺镇派出所副所长彭某某在执法过程中,因为与张*波妹夫关系好,对现场监控视频做了技术处理后,颠倒黑白,将张*波先攻击我,变成了我先攻击张*波,并对我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处罚款贰佰圆的处罚。我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要求调看现场监控视频,找现场目击人证明被拒绝。彭副所长等办案人员还想以18000元了断张海波致我轻伤二级一案。对彭副所长等办案人员这种颠倒黑白的知法违法行为表示十分愤慨和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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