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8
涉及单位:新宁县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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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8
涉及单位:新宁县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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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主题:对邵阳新宁县回龙寺镇长冲村堵路事件的公开申明和质疑的回复
网民张庆*在投诉直通车中发表《投诉主题:对邵阳新宁县回龙寺镇长冲村堵路事件的公开申明和质疑》一文,投诉在堵路事件维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镇经调查核实后,对张庆*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回龙寺镇政府相关问题
1.关于“镇政府主要领导治理能力不行,甚至长时间以来,连维权人诉求都没有真正搞清楚”问题。对于张庆*与张绪*的土地纠纷,我镇历来高度重视,自2015年事件发生起,县法院、县国土局、镇党政领导、镇国土所、司法所、驻村干部和长冲村支两委多次处理,均因双方认死理,不肯做丝毫让步,导致调解无法正常进行。对于张庆*提出的道路通行权问题,我镇多次到实地调查,张庆*的房屋坐北朝南,其北面和西面均有村道通过。张庆*宅地北面是3米宽,东南走向水泥村道,张庆*的房屋在此向有一条后门,可供人出入。张庆*房东面与张振*的宅地之间,原有1.5米宽的小道进出,现在张庆*拆除牛栏,往东移修建了厕所(此事与张振*产生纠纷),现在保留有前3米宽后面最窄处有2米的通道可出入。张庆*宅地南边与五组的张香*、张*喜相邻,但在2016年张庆*违法修建围墙(回龙寺国土所在2016年2月下了拆除通知书),导致与张*喜、张香*发生界质纠纷(已经过法院二审),但至今张庆*未拆除,如果拆除违章围墙,也有路可出入。张庆*的院落西面有条3.5米宽南北走向村道,与张庆*的院子原来在一个平面,有近4米宽的出口,是张庆*家以前的主要进出口,在2016年1月份,张庆*将此地改建成杂房,在修建时,该村驻村干部陈小*明确告知张庆*,这个地方是你的进出道路,你不要修个杂房挡住自己的路。张庆*不听,仍一意孤行修建杂房,自己将这个方向的出口堵死。张庆*屋西面有3.9米宽的通道接到村道,现状是靠西边1.27米宽的地方张绪*堆放了砖头与沙子(该处就是张庆*与张绪*纠纷地,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堆红砖的地方),剩余2.63米仍可进出。后张庆*为原告分别向新宁县人民法院和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将被告张绪*在双方争议地上的红砖清除,使张庆*家车辆能顺利通行。但两审法院均已认定:该地方并非历史遗留下来的公共通道或张庆*一家的必经通道,不具有道路的基本属性,要求张绪*排除妨碍缺乏请求权基础,均驳回了张庆*的上诉请求。且张庆*诉称的对其车辆通行造成妨碍的问题,法院经场勘查认定,并未发现这一问题,仅仅是因为在该路段不能顺畅的掉头和转弯,对其通行并未形成妨碍。后张庆*在确权对其不利的情况下,又向回龙寺镇人民政府提出要求张绪*排除妨碍,确保其通行权的问题。我镇坚持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通过充分调查核实后,调查情况与法院判决书陈述情况相同。
2.关于“镇政府积极推动帮助对方土地确权,甚至第一次确权被县政府驳回后又积极推动第二次确权,还准备确权给对方”问题。一方面,双方在经过两次官司后,法院判决提出该争议地未经乡镇人民政府确权,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张绪*以书面形式向我镇政府提出确权申请,我镇在接到申请后,有责任尽职履责进行确权。并且,我镇在确权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并委托镇司法所、镇国土所在多次现场调查取证后出具处理意见书,为我镇确权提供依据,确权过程中均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并未因任何原因去偏袒任何一方。另一方面,当事双方张庆*、张绪*向新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新宁县人民政府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我镇对申请人张庆*、张绪*争议的土地权属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目前,我镇已按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及县法制办的复议决定启动再调查程序,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依规对张庆*、张绪*争议的土地权属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二、关于调查报告相关问题
我镇在依法受理张绪*确权申请后,安排国土所、司法所进行现场调查,走访当地村组群众,收集、固定一系列相关调查笔录,并结合一、二审法院所认定的双方提供的证据。由国土所、司法所根据调查情况向回龙寺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张绪*与张庆*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意见书。因调查出的真实情况对张庆*的诉求不利,张庆*多次要求镇国土所、司法所负责人员必须按照他的要求修改处理意见书。在被拒绝后,甚至多次杨言威胁相关工作人员。后我镇又于2019年4月29日组织镇原国土所、司法所、长冲村村支两委就张庆*与张绪*土地纠纷一事,对长冲村4组所有住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长冲村4组的52户群众中,除全家外出打工的13户、不愿意接受调查的6户、有精神病无法接受调查的2户、前期已进行问话调查的7户以及当事双方外,其余22户群众均由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话调查。其中,关于张庆*反映“调查报告未如实记录其弟弟意见”问题,其弟弟张*太在前期国土所的调查笔录中明确表示,“知晓双方争议地为张庆壹从队里分到的晒谷坪,红砖所砌围墙是张庆壹修建”,说法与我镇调查报告中结论一致。
三、关于法院判决相关问题 张庆*分别向新宁县人民法院诉讼和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二审判决后因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故认为判决存在问题,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重审。对此,我镇明确表示,只要是群众正当、合法的维权行为,我镇始终大力支持。
回龙寺镇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