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7
涉及单位:株州茶陵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9-01-17
涉及单位:株州茶陵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株州茶陵交警大队领导:我是赣F83Y63的车主童*,2019年 1月4日在省道320位置0064千米400米处有一条超速的违法行为,因两张图片属于车尾测速,根据交通法图像取证规范要求,超速取证应用车头测速,所以这是不规范取证,因本人车辆急需年检过户。请求贵大队领导核实并修改为6分为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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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调查后,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对您的赣F83Y63小型轿车进行交通违法查询,该车于2019年1月4日13时25分在省道320位置0064KM400M处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含)以下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的规定,对该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我大队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取证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和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取证的;用于测速的雷达测速仪是定期报送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检定合格的;各测速点位置已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综上,我大队对您的车采集的证据能够证实其超速这一违法行为,其拍摄方向的不同并不影响证据图片的证明力。目前,我大队已电话联系您并将调查意见与您沟通解释。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月22日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交相关单位调查核处,如有情况将及时回复!
茶陵县网宣办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