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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取缔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

时间:2019-01-16

涉及单位:桂阳县大拇指幼儿园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我是桂阳县大拇指幼儿园法人代表尹**。我园于2015年创办,大拇指幼儿园位于桂阳县芙蓉东路坤岭秀峰小区路口,面积约500多平方。幼儿园办学手续齐全,园内设备完善,师资配备合理,2016年评为普惠性幼儿园。我投诉的幼儿园是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该园距离我园大概20米,在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情况下就公开招生,本人多次请求县教育局派员调查了解处理,但始终未有结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无证办园,漠视法律,公然挑衅。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属于无证办学,未在县教育局备案,也未经任何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装修,以为先斩后奏,木已成舟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桂阳县东风红缨幼儿园也是这样办下来的,由开始的不合法不合规到合法合规,两家幼儿园是同一个老板,飞扬跋扈,气焰嚣张,仗势欺人,完全背离一个教育工作者应有的师德和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质)。现在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已经在社会上公开招生,对我园进行全方位攻击,尤其可恶的是竟然到我园学生家里做家长工作下学期到他们幼儿园就读,利用不法手段挖走我园3个教学骨干,在社会上无中生有到处散发对我园不利消息诋毁我园,弄得我园人心惶惶,严重干扰我园办学环境、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二、违规办园,隐患重重,险象丛生。根据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国建标175-2016文件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3班及以下规模幼儿园可设在多层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应有防护设施。3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现有场地1000平方米,设8个班,完全超过3个班的规模且设在高层建筑内,又没独立的出入口,更别提室外场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三、干扰办园,规划不符,随意为之。根据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国建标175-2016文件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布局应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发展趋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保障安全。城镇幼儿园的服务半径为300-500米。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距离我园才20米远,完全不符合幼儿园规划布局要求。

四、取缔办园,久拖不决,终未有果。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施工初期,我就开始向县教育局投诉,9月份第一次投诉,教育局基教股反映此事,并告之他们已经在向社会招生招聘,基教股工作人员说百合红缨幼儿园不能在那里开办并已停止装修;第二次:11月初本人看到隔壁又在进行装修,本人又电话反映此事,教育局工作人员仍然回复不能办(未见结果);第三次:11月初,本人投诉县长热线后,教育局回复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不能申报(未见结果);第四次:11月9日到基教股反映事实,基教股回复跟以前一样(未见结果);第五次:11月13日,在城区教育阶段招生启动会上又陈述了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的事,县教育局态度仍是说场地不符合规范,不予批准。(未见结果);第六次11月17日找到局领导,局领导说知道此事,会想办法解决(未见结果);第七次,12月10日找负责学前教育的领导(未见结果);12月14日向县教育局反映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15号开业,还是没有行动,开园当天桂阳百合红缨幼儿园信誓旦旦地向外宣传他们的手续很快办理下来,而且还可评为普惠性幼儿园,每年上面给他们有补贴(视频为证),我园已办四年也是普惠性幼儿园至今未领到一分钱补贴!其中原因让人难解!教育局之前回复不能确定是办幼儿园,说没有证据不好处理,如今办园已成事实,却又说管不了。12月18日,县教育局对桂阳县百合红缨幼儿园下发了停办通知书,但未采取任何行动,我们又去找县教育局,他就说没有执法权,要我们去找找县公安局和县工商局。一个多月来,本人一直跟踪反映,但每次县教育局的回复都是在打申请报告。事情一拖再拖,久而不决。之后我们又将情况材料呈送县相关领导以及县纪委、县委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县主要领导亦作了明确指示,但教育部门依然百般推托!为什么这么一件摆在事实眼前的违法违规事件,教育部门却置身事外、漠然相待!自始至终我园在这件事情上始终保持冷静、保持理性、保持克制,未与他们发生任何冲突。长此下去,含糊其词,敷衍塞责,久拖不决,道义何在!情理何在!法理何在!难道就任其胡作非为?随其法外逍遥?无证办园,公然挑衅,漠视法律!天理昭昭,政府在上,法在其中,万般无奈,陈书其上!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我等百姓相信政府有能力一定能够解决!真诚请求上级领导指示桂阳教育部门依法取缔百合红缨非法幼儿园,维护大拇指幼儿园正常办学环境,树立桂阳良好教育形象!不胜感激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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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桂阳县委宣传部。 2019-01-24 11:47:47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教育的关心、支持与监督。于2019年1月17日收到您发来的《关于请求依法取缔桂阳县百合幼儿园》投诉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百合红缨幼儿园基本情况 百合红缨幼儿园位于鹿峰街道志浩律师楼二楼,举办者黄泽丹,于2018年下期筹办,12月15日私自开园(黄泽丹曾口头说明是与王先生合股开办,但一直未提供合伙协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暑假期间,黄泽丹到教育局口头申请在鹿峰街道志浩律师楼二楼办园,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后便告知,由于没有独立的户外场地,距离现有幼儿园不足30米,不符合办园条件,不能办园。

      2018年11月13日,接到市民反映,有人在志浩律师楼二楼装修办园。14日,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确有人在装修,当即通过现场负责人打听并联系黄泽丹,确认是她在装修,并在电话中当即表示拟办幼儿园或培训机构,随后工作人员现场下达检查通知,告知投资人此处不具备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建议举办其他类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之后,附近的大拇指幼儿园园长尹小芹到我局反映百合红缨幼儿园一定要开,并通过多种方式将大拇指幼儿园的幼儿、老师招过去,要求处理。为此,我局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在外地的黄泽丹,一是告知要明确依法依规办教育,选择适合场地筹办幼儿园或培训机构;二是明确告知鹿峰街道志浩律师楼二楼的位置目前不适合办幼儿园,建议现在减少投入,装修按照培训机构的需要去规划;三是告知在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发各种形式的广告,不能招老师和学生。 之后,黄泽丹说自己只是部分投股,大股东是王先生。但未提供与王先生合股的书面协议。

      2018年12月7日,根据局领导安排,我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再次到百合红缨办园现场查看,当面告知举办者,此处目前不符合办园条件。 2018年12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约王先生谈百合红缨幼儿园的事。尽管王先生未明确表示是否投股,工作人员再次告知鹿峰街道志浩律师楼二楼不能办园的事。王先生表示要依法办园,回去会与黄再商议。 2018年12月13日上午,我局相关人员再次约黄泽丹谈百合红缨幼儿园的事,黄表示是与王先生合办,黄占20%股份,王占80%股份。又一次当面告知黄泽丹,此处不符合办园要求,不能宣传办幼儿园,更不能招生开园。黄当面说只是搞搞活动,不是开园。

      2018年12月15日,百合红缨幼儿园私自举办了开园仪式,并持续下发各类宣传单(含美食券、广告单、优惠单等),开园当日的活动,被接到举报的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制止,并对其进行了依法处罚。 2018年12月17日上午,我局在“桂阳教育”微信公众号、桂阳学前教育工作群和微信群上均公示了“桂阳县已经办证民办幼儿园名单”,引导广大家长选择合法幼儿园送孩子入园。 2019年元月3日,教育局再次在“桂阳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了桂阳县已经办证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再次转发到园长QQ群、校长QQ群,要求他们转发到各自的学生家长群,引导广大家长选择合法正规幼儿园送孩子入园。

      2018年12月17日上午,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要求相关股室制定无证办园整治方案,并及时上报政府,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其后,局分管领导组织人员研究无证园整治工作,会上要求,凡是未经许可开园的,一律下发责令停止办园行为通知文书;正在申办阶段的按期完善资料;正在装修拟准备办园的更要告知未经审批,不得招生,不得宣传,必须依法依规申办。 12月18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立即深入到城区无证幼儿园(包含百合红缨幼儿园),并现场向举办者下达“责令立即停止办园行为的通知”,并再次向举办者宣传依法依规举办幼儿园的有关政策。

      2019年元月2日,教育局工作人员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开展城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根据副县长“教育局先拿出初步方案”的意见,教育局在进一步完善方案的基础上已经向县分管领导汇报。 元月14日,教育局分管领导及基教股工作人员再次到百合红缨幼儿园,告知举办者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幼儿园不得招生,并耐心做举办者黄泽丹的工作,要举办者提早做好转换思路,建议开办其他形式的教育服务,如校外培训机构。黄泽丹表示要与合伙人商量。同时表明,确实自己未依法办事,不该来开幼儿园,给民办教育秩序添了堵。 元月15日,黄泽丹来教育局说明与合伙人商量的情况:合伙人暂未同意。

      元月17日,教育局在城区各社区公布栏张贴公告,告知市民:民办幼儿园必须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才能有资质招生,在送幼儿入园之前要先查看幼儿园是否有办学许可证,不要送幼儿到无证幼儿园。 元月18日下午,县分管领导率教育、工商等部门人员到城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并重点到百合红缨幼儿园及大拇指幼儿园了解情况,明确要求要依法依规办园,在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前提下,不管是否符合办园条件,均不得私自开园招生。同时,耐心细致做好双方的工作,依法和谐办园,即使在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也要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针对百合红缨幼儿园的办园情况,我们将密切关注其动态,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教育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桂阳教育贡献力量。

      桂阳县教育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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