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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抵制居民楼下建公厕 还我绿色健康生活

时间:2018-12-11

涉及单位:岳麓区环卫局、岳麓街道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靳江河风光带联丰路环保公厕项目作为湖南湘江新区城市规划中便民服务的重要一环,本应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项目也按例进行了公示,我们兰亭湾畔全体业主作为长沙百万市民的一员,亦非常支持城市建设,支持长沙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好服务的意愿。但是项目的建设也给兰亭湾畔业主带来无尽的烦恼,小区业主普遍持反对态度,特别是紧临项目的兰亭湾畔8栋业主,更是全部反对,为何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会遭到群众的反对?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反思并听取群众意见!

1、公厕项目选址不合理,论证不充分

该项目选址在原靳江河河堤的风光带绿化地上,紧临风光带人行绿道,与兰亭湾畔小区南边侧大门和小区住宅楼隔路对望,项目规划方选址的依据竟然仅仅是距联丰路南侧的许家州公交站点较近?而全然没有考虑项目对周边居民和路人的影响,项目的选址论证从何而来?试想兰亭湾畔小区业主早上起来窗外望去第一眼由一片绿色美景变成了一个厕所是何感受?游客在绿道上散步路边突然冒出个臭气熏天的厕所是何感受?靳江河一旦涨水漫过河堤造成污水横流谁对我们负责?且项目总图设计规范明确有要求对有异味和有害挥发气体的项目是不宜建在相邻建筑的上风口,但该项目恰恰位于小区的上风口,位置极不合理,缺少科学论证。

2、公厕项目公示有瑕疵,公示内容不明确

项目自2018年10月29日开展批前公示,同期在政府网站开展公示,但公示信息张贴位置 位于小区最内侧的2栋,与项目有密切关系的7栋,8栋,9栋却无张贴公示信息,亦未在小区各单元门出入口,小区大门出入口等明显位置张粘公示信息,小区物业也未在QQ群微信群中进行告知,导致直至项目施工,业主出于好奇打听方知项目为公共厕所。因此,我们认为本次项目公示存在重大瑕疵,因为项目的公示目的是告知广大的利害关系人熟悉和了解项目的真相,积极取得大家的认同,及时提出合理意见,而不是默默公示,偷偷的干,利害关系人全然不知,等项目开工了才让大家知晓。

通过事后查看公示信息,我们发现公示信息中虽然提到了项目的具体信息和相关计划,包括平面布置等,但是公示信息刻意隐藏了该项目与兰亭湾畔楼盘的区域位置关系,未标识项目与兰亭湾畔楼盘的距离关系,让广大业主无法知晓项目的确切位置,经确认:无论是业主,物业公司及兰亭湾畔社区相关人员在项目开展前均未能确切了解项目的具体位置和详细信息,直至项目施工时才知道具体位置。

3、公厕项目违反《长沙市规划区林地、绿地、湿地、水域生态资源保护办法》相关规定

公厕项目是建立在破坏原有靳江河绿化带的基础之上,砍除了原有植被,破坏了原有生态,污染了周边环境,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依据最新的《长沙市规划区林地、绿地、湿地、水域生态资源保护办法》违反了以下规定:

第二章第七条相关规定靳江河及风光带属于:重点湿地生态资源(河流宽度超过10米,长度超过1KM,也是洋湖湿地公园一部分),重点绿地生态资源(带状公园),重点水域生态资源(超过5千米自然河流,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在绿地保护范围内禁止实施下列行为:一、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植被,(二)、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三)、侵占公园土地。

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在水域保护范围禁止实施下列行为:一、建设与防洪、排涝、供水、园林景观、航运和道路等公共市政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4、公厕项目没有实际意义,浪费社会公共资源

公厕项目旁的联丰路并非城市主干道,行人和公交站台候车人员较少,目前人群是以兰亭湾畔小区业主为主,靳江河风光带上绿道散步人群也是以兰亭湾畔小区业主为主,故大多数人其实并无使用公厕需求,在此建造公厕项目使用率较低,造成社会公共资源浪费,政府应考虑把公厕更多的建在人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两侧。

5、环保公厕不环保

环保公厕的设置 能够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便利,但就长沙目前环保公厕的管理来说,无疑都会出现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的情况,主要表现在空气质量下降,蚊蝇滋生,以及满墙的“牛皮癣”广告,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安居乐业的简单追求以及破坏周边环境的整体性,与“民生工程”的初衷相抵触。

我们的诉求

1、 立即停止现有地点联丰路环保公厕项目建设,恢复原有靳江河风光带绿化。

2、 重新论证联丰路环保公厕选址规划,建议在和顺路靳江河桥(待建)以西的联丰路边进行选址,一方面公厕面向明珠中学(待建),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未来学校周边属于人流密集区,有利于提高公厕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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