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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隆回县荷香桥镇伏龙村九组村民生活困难无住房

时间:2018-11-19

涉及单位:隆回县荷香桥镇伏龙村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我叫谢元太,系湖南省隆回县荷香桥镇伏龙村九组村民,全家五口人,妻子患有二级精神残疾病,两个孩子还小。因屋侧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经常有石头从山上滚下来,曾经有几次滚下石头把屋的窗杆打断了。我们全家住在这里天天提心吊胆,生怕哪一天滚下石头,把人打伤,把屋推倒。自2017年开始到现在,多次向村.镇领导干部反映情况,请求调查核实,至今没有人上门解决此事!根据中央相关政策,精准扶贫,我现在连一个安全保障性住房都没有!因此,特请求上级相关领导要求如下:

1.要求实地查看,并给我解决一个除去安全隐患居住的宅基地和困难生活。

2.把一些不顾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干部及其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给予党政处分。

本人逐级上访,直至中央。

以上所述,在没有解决好之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村主要领导负责。

报告人:谢元太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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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2018-11-27 11:59:19

      关于对“荷香桥镇伏龙村九组村民生活困难无住房”的回复

      谢元太网友:

      你在投诉直通车上关于“荷香桥镇伏龙村九组村民生活困难无住房”的留言已收悉,荷香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驻村帮扶工作队、镇驻村干部及村支两委干部组成的联合专项调查组,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谢元太你为伏龙村9组村民,属建档立卡贫困户,拥有1层砖混房,100平方米左右,从事砌砖墙工作。2016年申报危房改造户时,县危房改造办和镇村干部到你家实地察看,发现你的住房不属于C级或D级危房,不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条件。2017年申报危房改造户时,县、镇、村干部再次到你家实地核查,认定为不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条件。你于2018年3月在自家责任田未经批准进行基础开挖准备建房,此处为独立屋场且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属于违反国家政策,你组其他村民均不同意。镇国土所经实地察看,对你私自建房行为进行制止。之后你多次到县、镇反映建房诉求,并在多家媒体呼吁要求建房。2018年9月20日,荷香桥镇党委副书记邵小军会同镇国土所副所长阳亮入户走访调查,发现你屋后树木和竹子较多,并未有水土流失现象,经镇国土部门认定不属于地质灾害点。危房改造需符合国家指定条件,村民建房需遵循国家相关政策,请你理解!

      你在建房政策上若有疑问,欢迎你来镇城建办、国土所咨询了解。你若有其他困难,欢迎你与镇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反馈。

      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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