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3
涉及单位:新宁县人民政府、巡田乡人民政府、石井村委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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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3
涉及单位:新宁县人民政府、巡田乡人民政府、石井村委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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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宁县巡田乡石井村十二组垃圾焚烧重度污染情况答复
关于网民反映石井村十二组垃圾焚烧重度污染的问题,我局和巡田乡政府工作人员于2018年11月8日至现场与该村村干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该垃圾池于2016年8月修建在十二组石井村部通往石井山泉的公路旁,垃圾池位于石井山泉取水口水上方 100米左右,该垃圾池主要用于方便附近村民倒放日常垃圾,村里安排每月至少6次以上对垃圾池中的垃圾进行集中转运至乡集中环保焚烧炉进行处理。因垃圾堆放量小,转运及时不会对石井山泉取水造成影响。根据网民反映情况,有村民夜晚在垃圾池私自焚烧垃圾现象,现乡政府要求石井村村委安排人员每天进行巡逻,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及秸秆,违者罚款处理。
最后感谢网友对环保事业的关注,并希望你能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支持和理解。
新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