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5
涉及单位:邵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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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5
涉及单位:邵阳市国土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尊敬的邵阳市国土资源局以及相关部门的领导!您们好!兹有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镇农富村村民宁**等人侵占良田,违法违建,邵东县人民法院已下达违建拆除通知书,不但没有执行判决,反尔可以继续违建,纯属走过场治标不治本的行为令村民们感到心寒,多次投诉未果,有损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所以敬请上级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领导亲临明查还村民们的一个公道为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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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已收悉。 邵东县灵官殿镇农富村3组村民宁某某在该组违法建房原由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处理,该局已按程序做出行政处罚,于2017年12月25日向邵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邵国土资罚字(2017)201号国土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中的1、2项[1、责令被处罚人(宁某某)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灵官殿镇农富村3组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责令被处罚人(宁某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了(2018)湘0521行审4号行政裁定:
一、准予强制执行邵东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23日对被执行人宁某某作出的邵国土资罚字(2017)201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中的1、2项;
二、限被执行人宁某某在本裁定书送达后10日自行拆除在灵官殿农富村3组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构建物,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履行的,由邵东县灵官殿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法院已依法定程序作出裁定,投诉人反映法院不作为与事实不符。
邵东县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30日
记者已将以上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转交邵东县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处理。
2018.10.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邵东人民法院调查回复,感谢您的留言!
邵东县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