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04
涉及单位:邵东县人民法院,灵官殿镇国土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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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4
涉及单位:邵东县人民法院,灵官殿镇国土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兹有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镇农富村村民宁某学等人侵占良田,违法违建,法院已下达了拆除通知书,为什么还可以继续违建呢?该事件从2017年初开始动工,严重的损害了村民们的切身利益,村民们也多次向贵平台进行了投诉,政府部门也介入调查取证,情况属实。并下达了拆除通知书,但为什么还可以继续违建呢?难道人民法院下达的拆除通知书是一张废纸吗?拆除的执行力在哪里?人民法院为人民真正的体现又在哪里?村民们的利益何年何月才能得到保障?敬请上级相关部门严查为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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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已收悉。 邵东县灵官殿镇农富村3组村民宁志学在该组违法建房原由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处理,该局已按程序做出行政处罚,于2017年12月25日向邵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邵国土资罚字(2017)201号国土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中的1、2项[1、责令被处罚人(宁志学)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灵官殿镇农富村3组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责令被处罚人(宁志学)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了(2018)湘0521行审4号行政裁定:
一、准予强制执行邵东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23日对被执行人宁志学作出的邵国土资罚字(2017)201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中的1、2项;
二、限被执行人宁志学在本裁定书送达后10日自行拆除在灵官殿农富村3组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构建物,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履行的,由邵东县灵官殿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法院已依法定程序作出裁定,投诉人反映法院不作为与事实不符。
邵东县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邵东人民法院调查回复,感谢您的留言!
邵东县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