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7
涉及单位:湖南省醴陵市双江村村委会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8-09-07
涉及单位:湖南省醴陵市双江村村委会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2018年9月7日!我是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双江村老虎坡组238号的村民汤*椅!我是农村单亲家庭里的独生子女,我父亲汤*玉,在4年前作过胆结石手术胆已切除,于今年7月又一次病情复发导致肠梗阻,急性胰腺炎,消化道瘘,肾囊肿,肝发炎,肠脓肿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发费了好几万了,后续还要治疗,还要发费,父亲今年76岁了已经无法劳作,生活无法自理,住院期间我一直在医院服侍,无法抽身去做事,对于已经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在最底层的我来说几万块就是个天文数字!现在我经济条件十分的困难,生活难以维持,村里就我一家住是一层楼房而且还是危房,大风大雨随时都有可能会倒,我已经多次向村委会,镇政府表明家里的实际情况,也写过多次特困救助申请,经手的干部不是今日拖明日,就是你推我我推你,等消息也是石沉大海,了无音讯!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帮我!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醴陵市长庆示范区民政办回复:
汤某玉,1942年生,一女外嫁,现独自居住在长庆示范区双江村老虎坡组,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府为其代缴农村合作医疗。 2018年9月6日,汤某玉亲属通过电话咨询示范区民政办,想为汤某玉申请特困供养对象。因其有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并未失去赡养能力,民政办工作人员回复其家属汤某玉不符合特困供养对象的申报条件。次日,其家属再次致电民政办就相同的问题进行咨询,民政办工作人员再次回复,并向其解释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即对象出院后携带相关疾病诊断书、费用报销单、低保证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医疗救助。 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章特困人员供养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醴陵市长庆示范区民政办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