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6
涉及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宁县供电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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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6
涉及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宁县供电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尊敬上级领导;
我名刘*旭,男,汉族,中共党员,住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七组,2004年借款与刘*、陈*康、林*明、蒋*和、吴*海、刘*斌等人合伙修建了新宁县章坪电站,该电站坐落在新宁县金石镇水槽源村五组,经职能部门验收于2005年2月投入电能生产经政府物价部门核定了上网电价与新宁县供电公司签订了并网协议,按并网协议正常结算至2017年元月,因电站合伙人矛盾(原合伙人刘*斌与电站建设阶段聘用出纳国家公务员邓*艾 “系电力公司邓*之父亲”非法贩卖爆炸物品被判刑)刘*斌与邓*艾刑满释放后怀恨在心去电力公司吵闹,新宁县供电公司不顾有关法律规定,停止了电站的电费结算,无奈之下,电站合伙人向新宁县、邵阳市及湖南省职能部门投诉无果后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投诉后,新宁县电力公司马上恢复了电费结算。
2018年8月又因劳改释放人员刘*斌与邓*艾再次向吵闹,新宁县供电公司又一次以所谓的电站资金安全为由再次停止电站的电费结算,电站合伙人数十次向县、市及湖南电网职能部门反映,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新宁县章坪电站是合法的企业,且投产时就与电力公司签订了并网协议且物价部门核定了上网电价,电费结算帐户也是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发电与供电企业是主体平等合同买卖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我电站严格按照并网合同遵守供用电秩序,没有违约行为。即便企业合人之间存在矛盾也应该依法解决,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宁县供电公司这种利用职权插手企业纠纷,停止电站电费结算或解列上网,使依靠电费收入来维持家庭生计的电站合伙人生活没有来源,造成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无奈之举,合伙人只能按程序向上级领导反映,请求依法查处。恢复电费结算,不胜感谢!
报告人:新宁县章坪电站 刘*旭 、刘*、陈*康、林*明、蒋*和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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