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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城管暴力执法 七十八岁老人遭欺辱

时间:2018-09-03

涉及单位:赫山城管局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叫夏*贤,今年78岁,党龄67年,退休军人、干部,住赫山天桥小区13栋一楼。举报益阳市赫山区城管知法犯法,暴力执法,对本人的名誉和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因看到本小区有业主在门前起花围绿化,加上门前“三包”有包绿化一说,我也想绿化一下,于是请人在自家门前起了个高不过28厘米,面积不超过4平方的小花围。而且也能防止车辆乱停乱靠。但在2018年8月22日10时左右,突然来了几个人,见到我就大声说,违章拆除,态度很不好。我因为不知他们是谁,干什么的?而在我们小区有业主也起了花围没听说不可以,所以就提出要他们拿法律依据给我看。这一下就捅了马蜂窝,他们几人七嘴八舌,其中一人对我大喊大吼,并把花围一脚一脚全踹倒,另一人抓住我双手挡住我去阻止踹花围的人,引起很多群众围观。我已经78岁,一身病,气得头晕脑胀,心绞痛都犯了。不知他们说了些什么,在争执的过程中听到有人喊签字。因为当时我很气愤又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要签字的内容是什么,所以拒绝了签字。然后他们没有留下任何文书,前后不到1小时,强拆花围后扬长而去。且自始至终都没有亮证表明身份。我气懵了,吃了救心丸才缓过神,差点打120。在当时我老伴对他们说,我老伴有心脏病、高血压、中过风,有话好好说,没人理睬。后来我老伴听围观的人说可能是城管的,经多方打听,证实是赫山城管局赫山中队的,且是中队长张*带的队。知道后更加气愤,作为执法人员,代表政府形象,怎么能不按执法程序执法,不文明执法,知法犯法呢?现在我一想到我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还要被人这样欺辱就头疼欲裂,精神恍惚,全身无力,无法入眠,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我认为他们既然是执法人员,代表政府执法,就算我违建,难道就不能态度好点地解释一下吗?后来我找到张*多次提出要看强拆我花围人员的执法证和花围是违建的法律依据以及他们的现场录像,多次被拒绝,说我没有权利知道。只说当时他们去了7人,拒绝带我见人,只给了一个名单给我。后我找到赫山城管局领导也被拒绝,我作为一个国家公民难道没有知道谁在我这里执法的权利吗?

现通过咨询律师,知道城管执法也是有执法程序的,他们这样不按执法程序强拆是违法的。他们这种暴力执法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以及《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城管这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是行政乱作为。他们违法强拆花围不给整改意见,也不给整改时间,而且工作简单粗暴。不提供法律依据,不文明执法,剥夺我的知情权以及陈述和申辩的权力,政府还管不管?我真的搞不懂,在法治社会,我们老百姓就能随意欺辱吗?明明有法律可依,为什么还要知法犯法,就这样代表政府形象吗?我们老百姓的尊严在哪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在哪里?法律的尊严又在哪里呢?

我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严肃查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老百姓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

本人诉求:

1、查实强踹花围的人是谁?是否有执法资格,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2、严肃查处城管人员行政乱作为的行为。

3、恢复我的名誉,赔偿我精神、身体和财产的损失。

举报人 夏*贤 电话 18975**7200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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