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17
涉及单位:凤凰县旅游局、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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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17
涉及单位:凤凰县旅游局、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2018年8月13日,我在凤凰私享家客栈定了两间客房,当时可老板商定房价一千,当场微信转账支付一千一百元人民币,客栈老板说第二天退房后微信退回一百。因为是小客栈,老板当时也客气,我们并没有要求开具收据。第二天一大早我六点多就走了,把房卡放在了吧台上,想着老板收房后会联系我退还押金。可是两天后仍无动静。于是我主动联系他,得到答复就是房价就是一千一,没得退的。我对此相当气愤,一百元事小,不讲诚信不讲道理事大,败坏凤凰旅游形象事大。我还要举报该客栈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就给我们两人开了两间房。当时我和同事一人一房,两人也准备了身份证,但是客栈老板说一张就行了,我都已经拿在手上了,对方表示不需要。按照我国公安部门要求,入住旅店都需要进行身份证登记,凤凰私享家客栈这种行为无疑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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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游客反映凤凰私享家客栈承诺不实不肯退还押金的回复 我中心2名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查处回复如下:
因为转来的投诉没有游客联系方式,我们通过其他渠道查到投诉人为雷先生,联系电话为 13688,由于私享家客栈有几家分店,中心工作人员首先赶到私享家客栈旗舰店调查情况,得知当时客人就是在旗舰店产生的纠纷,老板表示当时和游客谈好的房价就是1100元,游客却认为有100元是押金,由于当时交流不是很愉快,相关的聊天记录没有保留,后经中心工作人员调解,老板同意退还游客押金100元,游客表示满意。
凤凰县受理游客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