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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韶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乱作为

时间:2018-08-15

涉及单位:韶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我叫杨*明,女,于2002年尽身出户离婚后返回娘家居住,至今独身。户口一直留在前夫组上。我的前夫家在韶山市清溪镇狮山村狭口组,娘家在韶山市清溪镇花园村南塘组,两家只相隔了一公里。2013年我的父亲病逝前留下遗言,将他于2004年自建的两间平房<46平米>及之前的一间老平房共约80平米留给我作为安身立命之所。随后我把房子搞了装修并一直居住在此。2015年开始韶山市政府陆续启动各种项目大搞征收。我的前夫组上和娘家都在征收范围内。但前夫组上以我离婚为由剥夺了我应该享有的村民待遇。我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都被推脱为村民自治置之不理。而娘家这边也被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以我父亲遗留的2004年所建的那两间46平米平房是违章建筑为由,于2017年12月1日强拆了,连带一起强拆了我娘家有建房证的约160平米的老平房,(之后我们起诉到法院,判令强拆违法)我们向纪委举报要求追责,至今无人理睬。如今我四处流浪无家可归。请问韶山市的各级官老爷们,我一个女人仅仅因为离婚就应该被逼成黑人吗?我前夫组上享受不到村民待遇,你们不主张正义伸出援手,连我娘家留给我的唯一的安身立命之所也要剥夺吗?这就是你们这些爱民如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父母官的良心作为吗?在你们追求政绩的同时是否也能给我这个一无所有无依无靠的女人留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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