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剖腹产新农合报销费用

时间:2018-08-13

涉及单位:农保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我是湖南省邵阳市长铺乡龙家村九组村民。今年我老婆生二胎。新农合报销只有1600元。四年前报销费用是3600,我问了医生,说是调整了。从没收到过关于农合报销的调整信息。每一年农保费用都在增加。可报销的越来越少了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绥宁县人社局 2018-08-17 08:39:02

      绥宁县人社局关于城乡居民住院分娩报销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

      你好:

      所反映城乡居民住院分娩报销金额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根据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绥宁县卫生局关于调整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绥卫发〔2018〕53号)文件政策规定,对住院分娩实行限额补偿,县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剖宫产限额补偿2500元。同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6〕29号)文件第三十四条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给予一次性补助,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600元,按单病种包干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我县于2017年对住院分娩政策做出了相应调整。希望你继续关心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0739761620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5日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